桃園某國小Z姓老師涉嫌持有大量偷拍性影像並向少女索要裸照,因女友小麗(化名)試圖取得證據,雙方在車內爭奪手機時發生爭執,小麗因急煞造成Z男受傷。Z男反控女友傷害,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檢察官審理過程中態度引發爭議。最終桃園地院判小麗無罪,Z男則因毀損罪被判拘役30日。此案涉及家暴、偷拍及兒少性剝削,教育局和地檢署後續回應備受關注。
檢察官態度爭議 律師控訴審理不公
根據《CTWANT》報導,案件進入桃園地檢署審理時,梁惟翔律師指出,開庭期間許姓女檢察官語氣激烈且態度不耐,甚至在庭上大聲斥責,讓小麗情緒受影響。梁惟翔律師表示,他曾請求檢察官語氣和緩,卻被指「妨害偵查」,還被質疑「你能代表他的自白嗎?」。庭訊過程中,檢察官對小麗的證詞持質疑態度,並強烈要求提供現居地址,拒絕寄文書至學校。
報導指出,小麗因發現Z男手機內有疑似偷拍性影像,試圖將手機帶往警局報案,雙方於車內發生肢體衝突。小麗開車急煞導致Z男跌落受傷,Z男反控小麗傷害。最終桃園地院一審判決小麗無罪,小麗控告Z男家暴毀損,法院判處Z男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
相關單位後續回應 調查與監督持續進行
梁惟翔律師表示,將依法對該檢察官提出評鑑並向桃園地檢署陳情。教育局僅回應將加強性別事件預防教育宣導,地檢署則回應檢察官辦案態度無不妥,並已查扣Z男手機送鑑識中心。警方說明,現場依法處理,並提醒翻拍資料證據力需司法審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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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