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聯幫明仁會新店分會幫眾,因不滿陳姓男子引介外人從事詐團「收水」工作,數名成員私下設局將陳男約到台北市木柵公墓談判,卻以多欺少圍毆陳男,陳男最終因多處嚴重傷勢,導致橫紋肌溶解,傷重身亡。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致死罪判處周姓幫眾15年、王男14年2月、吳男14年有期徒刑。
回顧本案,2024年間,竹聯幫明仁會新店分會幹部汪男等人,為了教訓陳姓男子,一行人密謀「私刑」計畫,事前還將所有人的手機統一保管,並且創立通訊軟體群組回報進度。同年6月10日凌晨,汪男利用吳男的手機假借名義將陳男約出碰面,等到陳男現身後,一群幫眾將人強押上車,旋即載到台北市木柵公墓旁空地。
黑幫成員動私刑 男遭設局圍毆凌虐數小時慘死
陳男因寡不敵眾,慘遭眾人持刀、木棒圍毆,陳男被瘋狂毆打數十分鐘,最終遍體鱗傷、不支倒地,眾人見狀才立即停手並將陳男送醫救治,但陳男傷勢嚴重,全身多處肌肉損傷、骨折,導致橫紋肌溶解症併發肺臟脂肪性栓塞死亡。檢警案發後也火速逮捕明仁會等6名涉案人。
全案經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法官認為,6人以懲罰為名動用私刑,以強凌弱之能事,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且犯罪後飾詞卸責、不知悔悟,且始終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或賠償,態度不佳,分別判處 周姓幫眾15年、王男14年2月、吳男14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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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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