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知名的香酥鴨店老闆鄭傳吉,涉嫌酒駕奪走一條年輕生命,案件進入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台南地檢署檢察官10日在庭上痛斥,被告鄭男無視法紀將馬路當成賽道,且至今未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行為屬同類型犯罪中情節最嚴重者,具體求處最高刑期10年,也向社會宣示「司法是來真的」。
「夜夜笙歌」喝爛醉 車禍現場破碎一地
回顧這起不幸事故,去年12月16日上午8時許。當時鄭男駕駛轎車行經台南市安平區慶平路,因不勝酒力且車速過快,直接撞擊站立於民營垃圾車後方作業的陳姓女清潔員。
奢靡跑攤老闆撞死勤奮追夢清潔員
檢察官在庭上將被告與被害人的生活背景進行強烈對比。案發前夜,香酥鴨店老闆鄭傳吉連續「跑攤」4場,期間狂飲米酒料理及啤酒,即便曾叫過代駕,最後仍心存僥倖,駕駛豪車上路,夜夜笙歌的態度被檢方指責是將大眾安全置於度外。
否認犯行至今未道歉賠償
檢方指出,鄭男在案發之初甚至一度謊稱「沒有開車」,直到審理階段才承認犯行,並稱撞車後「暈了一下」。儘管他在庭上口頭表達「對不起」,但檢方表示,鄭男迄今未與家屬達成任何賠償協議或給予具體求償計畫,甚至連一句誠心的道歉都沒有,讓家屬面對遙遙無期的求償之路。檢方籲重量刑:別讓「平安回家」成為奢望
檢察官特別舉出1993年「喝酒不開車」的宣導廣告為例,感嘆30多年過去,酒駕與毒駕依舊猖獗,「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竟成了司法人員需要辛苦追求的願景。考量鄭男並無任何減輕量刑的因子,且為避免社會出現更多「鄭傳吉」,檢方依據《刑法》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建請法官量處最重刑期10年,以昭公信,守護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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