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台南香酥鴨老闆「夜夜笙歌」撞死辛勤女清潔員 檢求處10年刑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11 09:5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11 09:54
香酥鴨店老闆鄭傳吉酒駕撞死女清潔員。(圖/TVBS)
香酥鴨店老闆鄭傳吉酒駕撞死女清潔員。(圖/TVBS)

台南市知名的香酥鴨店老闆鄭傳吉,涉嫌酒駕奪走一條年輕生命,案件進入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台南地檢署檢察官10日在庭上痛斥,被告鄭男無視法紀將馬路當成賽道,且至今未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行為屬同類型犯罪中情節最嚴重者,具體求處最高刑期10年,也向社會宣示「司法是來真的」。
 

「夜夜笙歌」喝爛醉 車禍現場破碎一地

回顧這起不幸事故,去年12月16日上午8時許。當時鄭男駕駛轎車行經台南市安平區慶平路,因不勝酒力且車速過快,直接撞擊站立於民營垃圾車後方作業的陳姓女清潔員。

 
撞擊力道猛烈,導致陳女下半身粉碎性骨折及多重性外傷,當場身亡。警方獲報到場處理時,測得鄭男的吐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95毫克,嚴重超出法定標準。

扒趴鴨安平店老闆酒駕撞死女清潔員。(圖/TVBS)

 

奢靡跑攤老闆撞死勤奮追夢清潔員

檢察官在庭上將被告與被害人的生活背景進行強烈對比。案發前夜,香酥鴨店老闆鄭傳吉連續「跑攤」4場,期間狂飲米酒料理及啤酒,即便曾叫過代駕,最後仍心存僥倖,駕駛豪車上路,夜夜笙歌的態度被檢方指責是將大眾安全置於度外。

 
反觀23歲的被害人陳姓女子,生活自律且積極。她清晨便出門擔任清潔員,中午返家陪伴阿嬤,晚上則到飲料店打工,每個月固定拿出1萬元貼補家用。陳女原本辛勤工作是為了一圓開設手搖飲店的夢想,卻在認真工作的路上,被鄭男的高速豪車奪去性命。

肇事鄭男獲救還瞎喊自己沒開車、找代駕。(圖/TVBS)

 

否認犯行至今未道歉賠償

檢方指出,鄭男在案發之初甚至一度謊稱「沒有開車」,直到審理階段才承認犯行,並稱撞車後「暈了一下」。儘管他在庭上口頭表達「對不起」,但檢方表示,鄭男迄今未與家屬達成任何賠償協議或給予具體求償計畫,甚至連一句誠心的道歉都沒有,讓家屬面對遙遙無期的求償之路。
 

檢方籲重量刑:別讓「平安回家」成為奢望

檢察官特別舉出1993年「喝酒不開車」的宣導廣告為例,感嘆30多年過去,酒駕與毒駕依舊猖獗,「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竟成了司法人員需要辛苦追求的願景。

考量鄭男並無任何減輕量刑的因子,且為避免社會出現更多「鄭傳吉」,檢方依據《刑法》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建請法官量處最重刑期10年,以昭公信,守護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TVBS新聞網》提醒您:

 
◎飲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請勿酒駕
◎未滿18歲者禁止飲酒



#酒駕#香酥鴨老闆#清潔員#台南#鄭傳吉#國民法官#爛醉#垃圾車#跑攤#喝酒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226

0.0607

0.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