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一名藍姓男大生,去年初邀請有人到家中飲酒聚會,席間趁隙把一名17歲少女抱入房間,其同性伴侶見狀隨後跟進,藍男竟將房門反鎖,隨後性侵兩人。台南地院近日審結,判其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
聚會遭反鎖房間 女同志情侶慘遭魔爪
判決指出,2025年1月26日晚間,藍男在永康區的住處舉辦聚會,邀請包含小雅(化名)、小雅17歲女友小君(化名)在內等8名友人。不堪受辱的兩人,立刻報警提告。案經起訴後,藍男在審理期間坦承犯行,法官審酌,他無前科紀錄,犯後深表悔意,主動請求與小雅、小君調解,最後雙方達成調解並已履行賠償。
法官認為,藍男因一時衝動致罹刑章,考量其目前仍為大學生,若科以最低度法定刑三年,仍嫌過重,因此依刑法第59條「犯罪情狀可憫恕」規定予以減刑。
藍男被依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1年7月;又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1年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須於判決確定起2年內,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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