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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毒駕撞斷警雙腿「無保請回」撤銷 高分院發回更裁

記者 陳淑芬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10 17:55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10 17:55
毒駕-預防性羈押-無保請回-抗告-發回重審
彰化施男拒檢毒駕撞斷警雙腿。(圖/TVBS資料畫面)

彰化縣埔鹽鄉施姓男子毒駕拒檢開車衝撞員警,撞斷陳姓所長雙腿案。彰化地檢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官裁定無保請回,檢方不服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今(10)日審理後,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重裁。

彰化地院裁定無保請回

彰化埔鹽鄉28歲施男,6月4日拒檢開車衝撞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及趙姓警員,撞斷陳雙腳,施男在落網後被驗出有毒品陽性反應。彰化地檢署複訊後,向彰化地院聲請羈押,法官裁定無保請回。

檢方不服,認為該裁定認事用法違誤,火速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今天審理後,裁定撤銷原裁,發回彰化地院重裁。
 

更多新聞:彰化男撞警所長「驗出2毒」竟被放了 檢方:漠視證據已提抗告

台中高分院:原裁有可議之處 應撤銷

台中高分院指出,施男坦承施用毒品駕車,造成執行員警受傷,並持有毒品,經快篩呈現依托咪酯類及甲基安他命等毒品陽性反應,施男駕車移動過程開車輾過員警腳部,都有證據資料可證。

此外,台中高分院說,施男有遭通緝紀錄,原審以卷內的證據資料難以認定被告有羈押原因,尚有再研求餘地,既有可議之處,自應撤銷原裁定。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珍惜生命拒絕毒品,健康無價不容毒噬
◎毒品防制諮詢專線:0800-770-885

 



#毒駕#無保請回#預防性羈押#抗告#發回重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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