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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區激戰12次!陸軍已婚少校偷吃女上尉 十軍團回應了

記者 沈建邦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06 20:00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06 20:00
陸軍十軍團傳醜聞,已婚少校偷吃女少尉,在營區四處激戰。(示意圖/TVBS資料照)
陸軍十軍團傳醜聞,已婚少校偷吃女少尉,在營區四處激戰。(示意圖/TVBS資料照)

陸軍第十軍團驚傳一起敗壞軍紀的桃色醜聞,一名已婚王姓男少校遭指控,與另名吳姓女上尉在營區內四處發生性行為,離譜的是,王姓少校當時才與同為上尉的妻子新婚僅僅8天,竟然就與同袍偷情。對此,陸軍第十軍團指揮部對外做出正式回應,證實王姓少校與吳姓上尉於去年7、8月間涉嫌不當男女關係,全案經台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確認事實,判處吳姓女上尉需賠50萬精神撫慰金,軍方則強調一定會依規定予以嚴厲懲處,絕不寬貸。

戰情主任辦公室成砲房 營區激戰十二次

根據少校上尉妻子指控,她與王姓少校是在2025年7月間正式登記結婚,滿心以為能迎來幸福婚姻,未料王姓少校卻立刻與吳姓女上尉發展婚外情,當時甚至才新婚8天,後續陸陸續續總計發生了多達12次的性行為。兩人的偷情地點多次選在營區內,其中甚至還包含了作戰處戰情主任辦公室。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的互動顯然已經遠遠逾越了普通男女的正常社交往來界線,吳嫌的行為嚴重侵害了元配的配偶關係,在審酌元配月收入6萬、吳嫌月收入5萬9等條件後,最終判處吳嫌必須賠償5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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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全部調離現職 十軍團檢討管理疏責

據了解,這起荒謬的營區偷情案在爆發當下,疑似沒有任何身邊的同袍知情,整個單位的長官與同事幾乎都是看到媒體報導,才得知相關醜聞。目前涉案的王姓少校、吳嫌以及元配上尉妻子,都已經在事發後自請調離原單位,目前均在不同處單位服務。第十軍團指出,涉案人員在防區營區內做出不當行止,內部除了會深刻檢討相關的管理疏責之外,未來也將持恆強化全體官兵的軍法紀教育與性別分際,極力建立正確的兩性觀念,以正軍隊綱紀。



#陸軍#第十軍團#醜聞#上校#少尉#性行為#軍紀#婚外情#精神撫慰金#營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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