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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禮讓行人遭撞 騎士挨告8罪全不起訴

記者 李潔 / 攝影 王華麟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01 12:00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01 14:16

一名18歲機車騎士日前在新北市台北看守所附近路段,因禮讓行人減速而遭後方轎車追撞,導致腰部疼痛長達一個月。騎士指控轎車駕駛沿路逼車肇事,事後不僅拒絕協調賠償,還對他提告詐欺、妨害自由等8項公訴罪。檢方偵查終結後,認定騎士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駕駛則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控轎車逼車釀撞,騎士挨告「8罪」不起訴。(圖/TVBS)

 
事發當天,騎士趕著前往學校上課,行經該路段時,後方轎車不斷鳴按喇叭,雙方在街頭上演喇叭大戰。從行車紀錄器畫面可見,轎車突然往騎士右側擠靠,騎士質疑對方打方向燈就了不起,雙方爆發口角。騎士繼續往前行駛,但轎車的喇叭聲始終未停止。

行經路口時,因有行人準備穿越馬路,汽機車紛紛減速禮讓,後方轎車卻突然追撞機車車尾,造成機車零件脫落散落一地。駕駛當場質問騎士為何緊急煞車,騎士則回應前方有行人,雙方隨即報警處理。

禮讓行人「減速」遭撞!騎士腰痛 求償還挨告


當事騎士陳先生表示,駕駛指控他故意煞車製造假車禍,打電話聯繫對方則被說成妨害自由,總共被告了詐欺、妨害自由、傷害、公共危險等8項罪名。陳先生認為明明是對方撞他,結果卻變成他要騙對方的錢,讓他感到相當無奈,後來他也提告對方過失傷害。

控騎士製造假車禍遭駁!駕駛涉過失傷害遭起訴


為還原事發經過,陳先生調閱行車紀錄器畫面,並提供電話錄音作為佐證。檢方偵查終結後,在不起訴書中指出,雖然雙方發生行車糾紛釀成事故,但從行車紀錄器等證據來看,無法證明機車騎士故意急煞製造車禍,也沒有證據顯示騎士有意圖詐領保險金。車禍後打電話、傳簡訊要求賠償,屬於正常流程,也未達到恐嚇程度,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懸在心中的大石頭終於落下,至於駕駛撞人又拒絕賠償,已被依過失傷害罪起訴。



#機車騎士# 轎車追撞# 行車紀錄器# 過失傷害罪# 不起訴處分# 妨害自由# 詐欺# 行車糾紛# 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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