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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流海風廣場噁男解褲「掏肉貼臂」磨蹭 噴不明白液玷汙少女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30 11:4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30 11:41
變態男公然對少女猥褻。(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變態男公然對少女猥褻。(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知名的觀光景點「流行音樂中心」傳出隨機猥褻案。一名王姓男子在人潮眾多的海風廣場,光天化日之下對一名落單少女進行尾隨並強行猥褻,甚至將精液射在被害人褲子上。近日高雄地方法院判決,考量王男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無視觀光人潮 變態男公然對少女猥褻


根據判決書指出,2025年10月晚間8時許。王男在高雄流行音樂中心海風廣場散步,見一名少女單獨行動,竟心生歹念隨後跟蹤。儘管當時廣場周邊有許多遊客,王男卻毫不避諱地拉下拉鍊露出生殖器,快步逼近少女,甚至將生殖器緊貼對方的臀部瘋狂磨蹭。
 

少女察覺異樣後驚嚇閃躲,但王男色膽包天,再度強行貼上,並當眾一邊磨蹭一邊手淫長達2分鐘,最後直接將精液射在少女右側臀部的褲子上,噁心行徑令人髮指。
 

警鎖定身分 嫌犯竟是猥褻累犯


案發後,警方迅速調閱高流中心周邊的監視器畫面,並對少女褲子上留下的體液進行科學採證與檢體比對,在短時間內成功鎖定王男身分並將其逮捕歸案。然而法官在審理期間發現,王男並非初犯。過去已有猥褻相關罪行的判刑紀錄,此次再度於知名風景區犯案。
 

拿錢和解獲輕判 法官判刑6個月


 
雖然王男在庭審中坦承犯行,並在法庭調解下,當庭支付新台幣2萬元與受害少女達成民事和解。法官審酌王男已完成和解且認罪,最終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以每日新台幣1,000元折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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