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影音/鄰居糾紛失控!62歲婦「從後踹臀」 被害人傻眼秒報警

  • 記者蘇珮語,郭穎攝影陳盈仁責任編輯新聞中心
  • 發佈時間:2026.05.29 18:15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30 00:00

新北市鶯歌區發生一起鄰居糾紛引發的傷害案件,一名62歲秦姓婦人因懷疑鄰居的房東未經同意爬上自家屋頂修繕,竟在路上看見鄰居時衝出攻擊,從後方踹傷對方臀部,最終遭法院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鄰居巧遇竟遭踹臀。(圖/TVBS)
鄰居巧遇竟遭踹臀。(圖/TVBS)


事發當天,灰衣女子走在自家門外,才走沒幾步路,對面突然衝出一名紅衣婦人,二話不說就動手攻擊。被害人驚呼對方打人,紅衣婦人卻回嗆活該,隨即出腳從被害人臀部踹了一下。被害人當場傻眼,立刻拿起手機報警。紅衣婦人進到家門後,聽到對方在怒罵要報警,竟又跑出來繼續爭執。雙方因房東是否爬上屋頂一事發生口角,紅衣婦人堅稱對方叫房東爬上她家屋頂,但被害人否認此事。

控鄰居房東上她家屋頂 鄰居:中間還隔一棟房


被害人表示,對方從後面踢她右邊屁股,造成挫傷。她指出,這名婦人常常很愛打人、很愛罵人,看到她就像看到仇人一樣開罵。對於房東爬屋頂的指控,被害人強調完全不知情,且房東都是從她家裡面上去,根本不可能爬到對方屋頂。員警獲報後到場處理,秦姓婦人向警方供稱,因為被害人的房東沒有經過她的同意,為了修漏水跑到她屋頂上面,才會如此憤怒。然而被害人強調,中間明明還隔了一棟房子,房東怎麼可能會在對方的屋頂修繕。

受害婦人原本要求賠償1萬2000元,最後雙方以5000元達成和解,但至今仍未收到款項。秦姓婦人仍遭法院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不只被害人受害,其他鄰居也表示曾經被破壞車輛。秦姓婦人這回沒有弄清楚狀況就出腳踹人,不僅要賠償,還得背負刑責,為自己的衝動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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