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一名從事業務工作的2寶媽小美(化名)與人夫阿明(化名)發生婚外情,她不僅拍下全裸合照與激戰影片,還多次傳訊挑釁羞辱正宮妻子。台南地院審理後,認定小美嚴重侵害配偶權,判處需賠償正宮20萬元。
eTag紀錄露餡 小三囂張嗆去告
根據判決書指出,原告正宮與丈夫阿明結婚已逾20年。2025年3月初,阿明前往杜拜出差期間,妻子意外發現家中車輛的eTag竟有移動紀錄,進而追查出當時開車的人正是小美。她致電向對方質問,然而小美的態度相當強硬,甚至激動叫嚷要正宮「去提告」。事後阿明返國回來向妻子坦承,兩人早在2022年10月起就已發展婚外情。
露骨訊息羞辱正宮 「身體很誠實」成罪證
妻子進一步查出,小美與阿明不僅時常互傳親密訊息、一同出遊親吻,甚至還留有全裸性行為影片。此外,小美更曾傳送多則具有挑釁意味的訊息羞辱正宮,內容包括:「請阿明不要一直來找我好嗎?嘴巴說不要!身體卻很誠實」、「他一直來健身房找我,似乎不把正宮的妳放在眼裡」。這些囂張行徑讓正宮精神飽受折磨,憤而求償100萬元。
法院判決結果 庭審時,小美辯稱兩人關係已於去年8月結束,認為100萬元的慰撫金過高。台南地院法官審酌雙方的社經地位,正宮大學畢業且已退休;而小美為高職畢業、離婚並育有兩名未成年子女,目前從事業務工作,月薪約4萬元。考量小美侵害配偶權的行為態樣與程度,最終判定須賠償正宮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