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客太美了!台北男模會館「酒醉女客遭猥褻」 他遭判11月

  • 記者張貴翔責任編輯編輯組
  • 發佈時間:2026.05.22 09:36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22 09:42
男模阿文趁女客酒醉伸出狼爪遭判刑。(示意圖,與此案無關/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男模阿文趁女客酒醉伸出狼爪遭判刑。(示意圖,與此案無關/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台北市中山區男模會館去年10月4日晚間發生男模阿文(化名)趁女客酒醉失去意識時,於包廂內對其進行摟抱、親吻及猥褻行為。女客醒來後報警,阿文坦承犯行但未與女客和解,最終台北地方法院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且不予緩刑,全案可上訴。

男模乘機猥褻女客 法院重判11月


判決書指出,案發時阿文在「男模會館」上班,被害女客前來消費,酒後無力躺臥沙發,處於無意識且無法抗拒狀態。阿文見狀,遂基於乘機猥褻的犯意,對女客進行摟抱、親吻及摸胸等行為,得逞後女客一度清醒,前往包廂洗手間。

女客離開洗手間後,因酒精作用仍舊無力,再度倒回沙發,阿文趁隙再次對其大腿及臀部進行撫摸。女客事後至「中山分局」報警,並經醫院驗傷,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嫌提起公訴。

法院審酌阿文坦承犯行且有意和解,惟雙方條件差距大,遲未達成和解或賠償。考量其大學肄業、現於花蓮服役、案發時月收約新台幣1萬餘元,最終依乘機猥褻罪判刑11個月,不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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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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