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一名34歲褚姓男子去年6月間因租屋糾紛,竟至租屋處縱火後逃離,警方根據現場遺留證物成功逮獲褚男,桃園地檢署偵結後,日前依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物未遂等罪嫌提起公訴。事實上,褚男已不只一次縱火,去年12月因不滿警方攔檢,甚至自製汽油彈至派出所縱火,遭判有期徒刑3年8月。
曾在派出所縱火 桃園男租屋糾紛再放火遭起訴
檢警調查,褚男過去有多次縱火前科,去年6月5日上午,他疑似不滿租屋糾紛,購買汽油桶、米酒,去加油站盛裝汽油後,騎車至中壢區租屋處潑灑汽油縱火,隨後逃離現場,但卻不慎將自己的安全帽及汽油桶遺留在現場。所幸,警消及時到場撲滅火勢,才未釀成傷亡,事後警方根據遺留在現場的證據,成功逮獲褚男到案。桃園地檢署複訊後,認為褚男犯行明確,日前偵結後依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竊盜等罪嫌起訴。
褚男並非首次縱火,去年12月他曾因不滿中壢普仁派出所攔檢,更自製汽油彈朝派出所縱火,所幸警員及時撲滅才未釀成傷亡,而褚男也因此遭判有期徒刑3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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