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孫鵬、狄鶯的26歲獨子孫安佐,昨(15)日分享在北投一處河堤進行自製火槍測試的影片,因噴出數公尺長的恐怖火舌,且地點又鄰近民宅與道路,引發社會大眾恐慌。檢察官於今(16)日清晨指揮北投分局及台北市刑大,分頭前往孫安佐及經紀人「重讀天月」陳昱中住家,將2名犯嫌拘提到案。晚間複訊後,檢方認定孫安佐涉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經紀人陳昱中則以新台幣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孫安佐「玩火」經紀人全程協助 2人均遭逮

孫安佐在社群發布影片,表示「決定公開2026最新發明」,影片中他背著疑似瓦斯桶裝置,填裝煤油後點火,隨即噴出大量火焰,危險行為引起大眾關注,也驚動警方。
根據警方調查,在孫安佐高調發布的影片中,站在他身邊、全程協助填裝煤油並點火的人,正是他的經紀人、35歲網紅陳昱中。陳男過去曾是知名網紅團體「大麻煩」的成員,團體解散後他單飛轉而經營個人YouTube頻道,並同時接下孫安佐的經紀工作,兩人私底下交情深厚且時常合體拍片。
據了解,孫安佐製造該具噴火槍的動機「純粹只是因為好玩」,而噴火槍的所有原料與零組件,絕大多數都是自己透過網路平台自行購買取得,而相關的組裝技術與噴火槍運作原理,全都是在網路上看影片或文章自學。至於整個火槍的製作與裝配過程,也全程都是由他一個人獨自完成,並沒有其他同夥協助參與製作。
孫安佐遭聲請羈押禁見 經紀人3萬交保


孫安佐和經紀人偵訊完,於下午4點25分左右,在警方戒護下移送往士林地檢署複訊。檢方指出,孫安佐涉犯刑法第151條之恐嚇公眾、第173條第3項、第1項之放火未遂、第185條第1項之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1項之持有具殺傷力槍枝及第20條之1第4項之持有公告查禁模擬槍等罪嫌,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及反覆施實之虞,諭知聲請羈押禁見。
至於經紀人陳昱中,檢方複訊後認定尚無羈押必要,諭知3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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