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信義區孝岡里里長吳石金於2024年總統大選前夕,因被控組團赴中國山東接受落地招待,遭基隆地檢署聲押並羈押23日,後經法院一、二審均判無罪確定。吳石金主張羈押期間名譽及家庭嚴重受損,向法院聲請刑事補償。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其人身自由受限及社會評價受損,裁定以每日4000元計算,補償9萬2000元。
率團赴陸被控介選 基隆里長關押23天法院判無罪
據了解,吳石金於2023年底因涉介選疑案,遭基隆地檢署申請羈押。第一次羈押自2023年12月13日至23日共11天,經高等法院撤銷後交保。檢方抗告成功後,吳石金於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9日再次遭羈押12天,合計限制人身自由23日。法院審理後,認定吳石金於案件偵查期間人身自由受限,且社會評價受損情形非輕,裁定每日補償4000元,總計9萬2000元。
吳石金於無罪確定前遭羈押,並指出案件經媒體大幅報導,個人名譽與家庭生計均受嚴重影響,他主張自己為唯一經濟來源,需扶養5名子女,其中4人未成年,且子女在校也遭異樣眼光,申請每日5000元、共11萬5000元刑事補償。
法院指出,吳石金於偵查期間刪除手機通訊軟體對話紀錄,並在選舉期間安排赴中國旅遊、接受落地招待及機票差額補貼等,雖不構成故意招致羈押,仍與案件偵查有關,因此酌減補償金額,最終裁定以每日4000元標準補償23日,共計9萬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