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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男刀砍鄰居愛犬!土狗親自出庭 法官判無罪卻藏真情獨白

記者 陳祁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13 16:32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13 16:32
豆子遭砍傷。(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豆子遭砍傷。(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雲林一名王姓男子於去(114)年1月7日晚上8點30分,不滿鄰居所飼養的混種土狗「豆子」,對他吠叫,他竟然拿水果刀砍豆子,讓豆子傷痕累累,王姓飼主發現後氣炸,一狀告上法院,法官王子榮要求飼主帶豆子一起出庭,經過勘驗後,發現豆子雖然是一隻老狗,但從跟人互動,保持信任,也不會隨意顯露出攻擊的意圖,難認有檢察官所指「寵物喪失重要功效」,因此判定砍豆子的王男無罪。


豆子身上有明顯刀傷 飼主氣炸

王男不滿豆子對他吠叫,拿水果刀砍牠,導致狗狗身上有明顯刀傷、鮮血直流,飼主發現愛犬遭砍,當場氣炸,對王男提告《刑法》毀損罪。

 
法官認為《刑法》毀損罪指「喪失功能」,他特地請豆子出庭,發現牠身上確實還有傷口,也感受到當時傷勢嚴重,豆子剛到法庭時,樣子很緊張,隨著時間適應,約20分鐘後,變得比較放鬆,法官也親自和牠互動,發現豆子皆善意回應,並無太多的抗拒,可見牠雖然是一隻老狗,但從跟人互動,保持信任,也不會隨意顯露出攻擊的意圖

法官審酌,豆子的外觀傷勢已經康復,而和人之間的互動,也如同人類對狗狗的認知一樣,即便法官對牠來說為全然的陌生人,但只要稍加互動,就能建立起一定關係,也願意讓人親近,則就此難認有檢察官所指作為寵物喪失重要功效,就檢察官所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王男有毀損的行為,因此判定王男無罪。

法官王子榮也補充,在法律體系跟用語中,寵物只是「物」,僅僅只是財產的定位,但在飼主的生活裡,那個生命是每天清晨喚醒家人的鬧鐘,是推開家門後第一個撲上來的擁抱,是深夜裡無聲傾聽所有委屈的忠實夥伴。毛小孩對現代人的意義,早已等同於「不具血緣的孩子」。在少子化與人際疏離的當代,人類與毛小孩之間建立了一種純粹且深刻的依戀關係,這種關係不帶有社會面具的偽裝,而是一種全然的託付。飼主看著牠從蹣跚學步到老態龍鍾,照顧牠的飲食起居,為牠的病痛徹夜難眠。
 

王子榮說,這種長期投入的時間與情感,在心理層面上,與養育子女的過程幾乎無異。對飼主而言,那種失去或看見其受苦的痛楚,絕非「財務損失」四個字可以概括,那是生命中一部分靈魂隨之而去的惆悵與失落,正是這種「情感上的孩子」與「法律上的財產」之間的巨大落差,成了當前司法規範和人民情感間巨大的鴻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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