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陸軍士官陳泰尹為籌措母親醫療費,遭中共情工人員「王哥」吸收後,鎖定軍中同袍李俊達翻拍專業軍官訓練上課講義,以微信傳給「王哥」,收取泰達幣(USDT)報酬,折合新臺幣7萬9440元。台北地檢署今(12)日依《國家安全法》洩密罪、《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嫌,起訴陳泰尹、李俊達。
起訴指出,陳泰尹(已於2013年9月上士班長退伍)、李俊達曾於2011年至2013年間同在陸軍第六軍團砲兵第二一指揮部服役,李俊達時任中士班長,李現為陸軍第六軍團砲兵第二一指揮部中尉軍官。
退役士官遭吸收 鎖定舊識利誘交付資料
陳泰尹於2023年11月間,透過友人結識中共情工人員「王哥」。陳因自身財務狀況不佳、急尋賺錢管道,經「王哥」利誘後,陳利用與李俊達熟識機會,於2024年3月16日與李見面,向李表明認識「王哥」、需要內部軍中資料、可以拍攝軍中資料換錢。
陳以微信撥打「王哥」電話引介給李認識,「王哥」允諾以李每月薪資雙倍作為李加入的報酬,如配合翻拍、交付軍中機敏資料則另計算獎金,但遭李拒絕。
李俊達自2024年1月4日起接受專業軍官訓練,陳泰尹於同年4月7日以還錢為由,邀約李員碰面,雙方於當晚在北市北投區某處停車場見面,李在陳的車內拿出講義,由陳持手機拍攝翻拍照片後傳給「王哥」。
取得報酬分次匯入帳戶
2024年4月13日,陳泰尹的虛擬貨幣錢包收到「王哥」交付泰達幣2500顆,由友人依市價將泰達幣轉換成新臺幣,分別於同年4月17日、18日匯款4萬9500元、2萬9940元至陳帳戶,陳獲取7萬9440元不法利益。陳在檢方偵查中自動繳回犯罪所得7萬9440元。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