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彭姓姊妹在2025年10月從韓國搭機返台時,在抵達桃園機場前就興奮到於桃園上空開視訊聊天,一旁乘客當場蒐證,下機後隨即報警。桃園地方法院認為2人危害其他乘客的安全,犯《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非法使用干擾飛航器材罪,各處罰金2萬元,得服勞役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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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想分享!彭姓姊妹機上CALL親友
判決書指出,彭姓姊妹皆已超過70歲,在2025年10月31日搭乘長榮航空從韓國釜山回台,分別於飛航期間違規使用手機進行通訊,飛機仍在桃園機場上空時,兩人接連打開網路使用LINE通話,一旁乘客隨即報警通報,案經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報告偵辦。法官認為,彭姓姊妹明知於航空器飛航期間,不得使用干擾飛航及通訊之器材,竟仍無視航空安全及機上工作人員之宣導與禁令,對飛航安全與同機乘客之生命、身體及財產造成潛在之重大威脅。
彭姓姊妹在警詢時坦承犯行,法官考量2人均無前科紀錄,犯《民用航空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非法使用干擾飛航器材罪,各處罰金2萬元,得服勞役2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