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南港區一名工人,因不滿機車騎士按喇叭,趁對方停等紅燈時出手拍擊騎士頭部,導致騎士左頸挫傷。騎士報警後,工人坦承犯行,檢方依刑法傷害罪提起公訴。士林地院法官審理此案,認為阿榮僅因細故動手,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傷害案庭審 工人因細故動手判拘役
判決書指出,工人去年11月在台北市南港區某巷口,見機車騎士經過時按鳴喇叭,心生不滿。等騎士停等紅燈時,工人便上前以徒手拍擊騎士頭部,造成騎士左頸挫傷,騎士因此向警方報案。
士林地院法官表示,工人未能克制情緒、理性面對衝突,行為確實不妥。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且已表現悔意,依傷害罪判處拘役10日,得易科罰金1萬元。全案仍可依法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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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