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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田徑教練把校園當狩獵場 「襪塞嘴性侵」13年猥褻4少女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08 14:1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08 14:11
國中田徑隊翁姓教練13年猥褻4少女。(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國中田徑隊翁姓教練13年猥褻4少女。(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台南地檢署偵結一起震驚社會的校園性侵案件。前新營區某國中田徑隊翁姓教練,在長達13年的期間內,利用教練職權與師生信任關係,對4名年幼的女隊員實施多次性侵害與猥褻。檢方認定罪行明確且惡性重大,依4項強制猥褻罪及11項強制性交罪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請求從重量刑。

襪子塞嘴性侵 受害者多為未滿14歲少女


根據起訴書指出,翁姓教練在2006年至2018年擔任教練期間,深知田徑隊學生年紀尚小(多為未滿14歲或剛滿14歲),性相關知識與判斷能力尚未成熟。他涉嫌利用平日訓練、外出比賽、移地訓練或要求學生前往指定地點等獨處機會,在校園、體育場、汽車旅館、住處或車內等地,對學生強行舌吻、撫摸胸部或強迫口交,甚至以襪子塞嘴並性侵。

 
檢方調查發現,已知受害者共4人,現年分別為25歲、30歲與34歲。翁男長期利用教練身分創造與被害人獨處的環境,讓受害少女在難以反抗或求救的情況下遭受侵害。

#MeToo浪潮助發聲 檢警跨越20年追查追訴


翁姓教練的惡行被揭發,源於其中一名被害人在 #MeToo 浪潮期間,於社群平台揭露自身慘痛經歷。2024年間,該名被害人偶遇同校學妹,發現其他隊員竟也有類似遭遇,決定再次透過臉書發文。校方得知後立即啟動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檢警隨即介入偵辦。

由於部分案發時間距今已近20年,許多實體證據早已消失,偵辦難度極高。但檢察官許友容指揮下,耐心詢問被害人及相關證人,並進行細緻的事證比對,最終成功還原犯罪事實並提起公訴。
 

檢方痛批違背師德 建請法院懲戒


 
台南地檢署在量刑意見中怒批,翁姓被告嚴重違背教職應有的職業道德,徹底破壞了家長與學生對老師的信任。行為對被害人的身心健全發展造成重大傷害,足以影響受害者一生。檢方強調,鑑於其犯罪時間長、被害人數多且惡性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戒。

《TVBS》提醒您勇敢說不: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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