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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包尪頻約妹過夜!她見鹹濕對話氣炸 逼問才知「偷吃逾5人」

編輯 樓冠陞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5/04 13:42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04 13:42
一名人妻發現丈夫常與陌生女子聊天、約過夜,質問才知對方竟偷吃超過5人。(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一名人妻發現丈夫常與陌生女子聊天、約過夜,質問才知對方竟偷吃超過5人。(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有一名人妻在2021年與丈夫結婚後,意外發現對方長期透過交友軟體認識陌生女子、發展不倫關係,除了對話紀錄相當曖昧,手機內甚至還有私密影片,於是便向法院提告請求離婚。此案經法官審理後,認定丈夫行為已嚴重違反婚姻忠誠之義務,故判准2人離婚。
 

人妻抓包丈夫外遇,質問才知「偷吃逾5人」


判決書指出,人妻是在2021年與丈夫步入禮堂,但2人婚後未育有子女,且她在婚姻存續期間意外發現,丈夫經常使用通訊軟體與一名陌生女子聊天,且多次相約出遊過夜,甚至疑似發生性行為,於是便向法院提告、請求離婚。
 

丈夫在出庭時辯稱,他並未在外偷吃,也無與陌生女子發生實際性行為,坦言他與妻子感情破裂,主要是因對方多疑所致,同時也表達出希望維持婚姻的請求。

不過,法官調閱人妻提供的相關證據後發現,人夫與小三曾相約一同觀看表演並合照,且透過通訊軟體聊天時互稱男女朋友,甚至提及「一起過夜」、「睡你家」等具有性暗示的曖昧用詞,互動模式形同情侶。

 
另外,人妻在質問丈夫是否外遇時,對方更坦承曾以「單身」身分結識多位女性,並與「超過5人」發生過性關係,但強調彼此都在尚未發展出感情前即結束交流。

法官認為,從客觀證據來看,人夫的行為已嚴重違反婚姻忠誠義務,並非單純的誤會或溝通不良。考慮到人夫長期與第三者發展親密關係、發生性行為,且人妻離婚意志堅決,故依《民法》相關規定,判准2人離婚。
 


#人妻#丈夫#外遇#偷吃#小三#離婚#交友軟體#過夜#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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