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積電前工程師陳力銘因洩露台積電「2奈米」製程參數,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昨(27)日正式宣判,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5罪,判處主嫌陳力銘10年徒刑。稍早,他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當時因沉重的家庭醫療照護與經濟壓力,思慮不周鑄下大錯,但他也知曉,這並不是違法的藉口。他強調,絕沒有如外界傳聞的「與境外資金勾結」,也絕無蓄意危害台灣半導體產業的意圖,希望未來能以自身經驗作為半導體產業的「負面教材」,呼籲所有科技從業人員「不要再有下一個陳力銘。」
台積電「2奈米」洩密案 前工程師陳力銘重判10年
據了解,案件主嫌陳力銘原為台積電12廠良率部門工程師,離職後轉任台積電供應商「東京威力科創」(TEL) 台灣子公司的行銷部門。檢調於去年發動搜索約談,陳力銘等人遭羈押禁見,並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等罪嫌起訴。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昨日一審宣判,主嫌陳力銘造成台積電營業秘密外流危險、危及國家經濟安全,但因其配合調查,且機密未流向東京威力以外的第三方,也獲台積電諒解,最終被處10年有期徒刑。
其他工程師戈一平2年、吳秉駿3年、陳韋傑則是6年。至於案發後,刪除照片涉嫌滅證的東京威力女主管盧怡尹則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付保護管束,且須向公庫支付100萬元並接受6場法治教育。而東京威力公司則被判罰金1.5億元、緩刑3年,須支付台積電1億元,並支付公庫5000萬元。
透過律師喊話:「不要再有下一個陳力銘」
陳力銘遭重判10年後,委由律師楊哲瑋、周聖諺代為發布聲明。他在聲明中表示,對前公司及國家產業安全造成負面影響深感悔悟。在偵審期間,已多次親筆悔過書向台積電、前同事與親友表達歉意,也感謝台積電在釐清事實後願意接納他的悔意。陳力銘也透露,當時因面臨家庭醫療照護與經濟負荷,在雙重壓力下,一時思慮不周鑄下大錯。他強調,無論因何種原因,都不應成為犯錯的理由。同時他也澄清,「並無先前外界所傳與境外資金勾結,或危害我國半導體產業之情事。」
律師表示,「一個人如何面對錯誤,往往比錯誤本身更值得被看見」,對於當事人選擇正視錯誤並盡力彌補的決心,似乎未能充分反映在判決結果,而感到遺憾。陳力銘深知自己的錯誤非一紙聲明能夠抵銷,因此希望將來能以自身經驗,作為社會及半導體產業的負面教材,警惕所有科技從業人員切勿重蹈覆轍,「不要再有下一個陳力銘」。
◤用香氣擁抱團圓◢
◤你的早餐吃對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