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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托育4天!高雄保母「猛烈搖晃」8月男嬰 害腦、雙眼出血

記者 陳佳宜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26 16:56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26 16:56
男嬰在托育第四天遭保母搖晃重擊腦部。(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男嬰在托育第四天遭保母搖晃重擊腦部。(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一名持有證照的資深蕭姓保母,去年12月受託照顧一名8個月大的男嬰,因受不了哭鬧聲,蕭姓保母竟在托育的第四天情緒失控、以雙手劇烈搖晃男嬰,導致男嬰頭部受到撞擊,造成顱骨骨折及雙眼視網膜嚴重出血。保母發現男嬰吐奶後通知家長並送醫,經診斷確認重傷。案經橋頭地方法院審理,考量蕭女賠償55萬元並與家長和解,判處蕭女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托育才第四天 保母情緒失控搖晃男嬰

判決書指出,蕭姓保母自2023年12月1日起照顧未滿周歲的男嬰,在第4天時,因男嬰哭鬧不止,蕭女以雙手劇烈搖晃男嬰,致使男嬰頭部撞擊鈍物,導致昏迷。同日下午餵奶時,蕭女發現男嬰吐奶,立即通知家長,隨即將男嬰送往國軍左營總醫院及高雄長庚醫院急救。

男嬰腦出血+骨折 家長氣炸提告

經醫師診斷發現男嬰左腦出血,並有雙側頂骨、枕骨骨折及雙眼嚴重視網膜出血。醫師出庭指出,男嬰出現線性骨折為猛烈撞擊所致,而視網膜出血則屬「嬰兒搖晃症候群」,需極大力道前後搖晃才會發生。法官據此認定蕭女施暴,並依成年人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

法院審酌男嬰經治療後傷勢大致復原,雖仍有硬腦膜下積液後遺症但未見發展異常,且蕭女已與家長達成55萬元和解並履行賠償。法官最終判處蕭女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5年,並須接受5場法治教育課程及保護管束,案件仍可提出上訴。



#高雄#保母#男嬰#暴力#嬰兒搖晃症候群#法院#判決#傷害罪#醫院#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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