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回到網頁上方

獨家影音/騎單車上人行道遭控撞人!婦否認拒提供資料 與警僵持半小時

記者 郭穎 顏聖芬 / 攝影 陳盈仁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25 17:5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25 21:22

台北市大安區日前發生一起腳踏車騎上人行道遭控撞人事件,一名婦人在捷運信義安和站附近巷弄騎乘腳踏車時,被一名70歲唐姓行人指控擦撞,但婦人堅持否認,拒絕提供任何資料,與到場員警僵持長達半小時,經不斷勸說後才終於配合。

婦人遭控在人行道上騎腳踏車、和行人發生碰撞,但她堅決否認,一度拒絕提供資料。 (圖/TVBS)

 
事發當時,員警耐心與婦人溝通,但婦人似乎聽不進去,不斷比手畫腳,堅稱自己沒有撞到任何人。她表示並未發生車禍,因此不願意提供警方任何資料,雙方在路邊僵持好一陣子,婦人才終於願意表明身分。

根據現行規定,並非所有人行道都開放自行車通行,必須設有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的路段,才能在人行道上騎乘。民眾若騎乘至未開放的路段,應改騎在馬路最外側,若違規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00至1200元。

值得注意的是,若騎乘腳踏車與行人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由於腳踏車屬於慢車,直接離開現場雖不構成肇事逃逸罪,但仍可能涉及過失傷害,並面臨民事求償。提醒民眾以腳踏車代步時,仍須遵守交通規則,避免因違規而衍生後續法律問題。


#腳踏車# 人行道# 婦人# 唐姓# 員警# 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過失傷害# 民事求償# 交通規則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396

0.0549

0.1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