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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男顧客不滿吃到隔夜飯嗆聲 慘遭老闆持開山刀「砍到命危」

記者 蕭沁梅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25 15:43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25 16:03
台中市沙鹿區某小吃店,去年7月發生一起暴力砍人事件。(圖/TVBS資料畫面)
台中市沙鹿區某小吃店,去年7月發生一起暴力砍人事件。(圖/TVBS資料畫面)

台中市一名黃姓男子與胞姊共同經營小吃店,去年7月因林姓顧客不滿外送餐點疑似使用隔夜飯,前往店內理論並大聲指責,黃男得知後持長約49公分的開山刀攻擊林男,導致其右手與腹部重傷,緊急送醫搶救後才脫險。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黃男坦承犯行但否認殺人未遂犯意,不過法官仍以殺人未遂罪判處黃男3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才剛出獄一個月!餐廳老闆不爽「顧客嗆聲」持刀狠砍

據了解,去年7月3日,一名林姓顧客因外送餐點羹飯內的白飯疑似隔夜,先以電話向黃姓男子反映,隨後帶女友到店內,對兩名員工大聲咆哮,語帶不滿稱「把我當白痴耍嗎?太扯了吧?半生熟你給我吃看看,你可以吃我跟你姓」、「如果是這樣做,你們不要做了啦!」,並對女友說「犯錯不可恥,可恥的是什麼你知道嗎?是不承認,講那什麼屁話」。

黃男聽聞後也情緒激動,返回店鋪手持剁豬腳骨頭用的開山刀上前攻擊林男,造成林男右手開放性骨折、肌肉及筋膜撕裂傷,腹部也出現撕裂傷。林男受傷後驚慌逃離現場,送醫急救一度命危,但最終成功保住性命。而黃男事後冷靜下來,請胞姊報警,隨即被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黃男坦承犯行,但堅稱無殺人未遂之意,「是林男挑釁在先、口氣又差,想斷人財路,一氣之下才動手,沒有致死意圖」。法官認為,黃男使用的開山刀長約49公分,平時用於剁豬腳骨頭,具高度致命風險,林男手術後一度發病危通知,相關醫療證明明確,裁定黃男具有殺人不確定故意。

不僅如此,黃男當時才剛出獄1個月,結果竟又再次犯案,考量到黃男主動自首,但未與林男和解,法官最終依殺人未遂罪判處3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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