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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2.5噸水泥塊堵車道!19車困地下室 地主封路討車道過路費

記者 顏聖芬 / 攝影 鄭勝為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22 12:11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22 16:00

新北市三重一處社區的產權糾紛,地主不滿管委會收取停車費卻沒有支付相對金額,就用3大塊水泥石塊封堵車道唯一出入口,導致19輛車受困地下室,只是官司打了三十年沒結果,住戶還得常常面臨這種窘困,如今管委會已提告恐嚇及強制罪。

產權糾紛,地主派人搬2.5噸水泥塊堵車道。(圖/TVBS)

 
這起事件發生在三重區某社區,地主大費周章請人載運長寬高各100公分的水泥塊,堵住地下停車場出入口,石塊擺放將近一天,所有住戶車輛都無法進出。社區住戶表示,當初購屋時才發現只有車位沒有車道,因此沒有車道使用權,雙方為此對簿公堂,法院判決住戶購買車位即擁有車道使用權,但地主仍要求住戶另外購買車道使用權,這場官司長達二、三十年。
 

產權糾紛害住戶車受困

 

住戶指出,地主過去就經常製造困擾,時不時用車輛擋道,或在門口丟棄雜物妨礙通行,但這次行徑最為離譜。住戶透露,地主曾透過他人傳話,要求盡快處理,否則可能會用水泥封住路口,沒想到真的付諸行動。住戶無奈表示,這種行為令人相當困擾,實在不是正常人會做的事。

由於水泥塊體積過大,工程人員到場估價後也感到無奈,不僅沒人願意承接搬運工作,甚至連移動都成問題。非當事律師謝宗穎認為,本案地主雖然擁有土地所有權,但在停車場唯一出入口放置大石頭,看似正當權利行使,實質上卻是刻意妨害他人通行權,這樣的行為可能涉犯刑法第304條強制罪。這場產權糾紛延燒數十年,雙方即便上了法庭也爭執不休,管委會已針對此事提告恐嚇及強制罪。地主封堵停車場唯一出入口,目的不僅未能達成,恐怕還會因此背上前科。



#產權糾紛# 地主# 水泥石塊# 停車費# 管委會# 社區# 車道使用權# 強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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