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凌晨發生一起自撞事故,一名47歲黃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疑因精神不濟,撞上路旁台電變電箱,所幸現場無人受傷,但警方到場後發現黃男為無照駕駛,將依法開罰。


警方初步研判,黃姓男子因無照駕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60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扣繳其牌照、吊扣該汽車牌照3個月。未注意車前狀況,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規定。此外,詳細肇事原因將由交通大隊進一步分析研判。

警方呼籲,民眾應取得駕照後始可駕駛車輛,切勿心存僥倖無照上路。另外,開車上路前務必養足精神,途中若感精神不濟,請盡速找適當地點休息後再出發,以保障自身及他人行車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