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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通緝犯開贓車拒檢!撞翻「警車倒頭栽」害2警傷判10月

記者 蕭沁梅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4/19 10:19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19 10:44
桃園市平鎮區去年1月發生一起拒檢衝撞案。(圖/TVBS資料畫面)
桃園市平鎮區去年1月發生一起拒檢衝撞案。(圖/TVBS資料畫面)

桃園市平鎮區一名31歲的陳姓男子因涉及毒品案件遭通緝,去年1月間在南平路被警方發現駕駛失竊白色贓車,員警當下鳴笛示意停車,沒想到陳男卻拒檢並加速逃逸。途中,陳男甚至還衝撞巡邏車導致其翻覆,造成2名員警受傷。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囂張通緝犯2度撞警 車上還搜出大量毒品

據了解,陳男因毒品案被桃園地檢署及基隆地院通緝,去年1月15日下午3時許,他駕駛失竊贓車載著27歲陳姓女子行經桃園區平鎮區南平路2段時,看見警方一時心虛,竟駕車衝撞巡邏車車頭,導致警車保險桿破裂,隨後高速逃逸,並在沿途闖紅燈、逆向行駛,還波及到另一名駕駛小客車的許姓男子。

後來,陳男逃至楊梅區裕成路3巷,見另一輛巡邏車逼近立即緊急煞車,導致警車閃避不及翻覆,造成2名員警受傷,而陳男所駕駛的贓車也因此故障,警方見狀當場逮捕陳男與同車的陳女,並在車內查獲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依托咪脂菸彈與3瓶菸油等證物,後續依妨害公務罪將陳男移送至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時,考量陳男雖坦承犯行,但為逃避警方攔查,於員警執行職務時以車衝撞,已造成公物損壞及員警受傷,危及公共秩序及警員人身安全,顯示其法治觀念薄弱,最終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0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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