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松山基地指揮部作戰科蘇姓作戰官前年忙中出錯,將兩份機密公文隨意放置,結果跟一般公文一起被拿去碎紙機銷毀。直到去年上級單位到基地督導時察覺,找不到兩份機密公文,蘇才在碎紙機內尋獲。台北地檢署今(15)日依違反《陸海空刑法》過失委棄軍事上應秘密之文書罪、《國家機密保護法》過失毀棄、遺失國家機密罪起訴。
起訴指出,蘇男於2024年8月1日負責簽辦兩份演習作戰計畫公文,並將兩份公文發予所屬專隊、基地勤務隊及補給隊等4單位。該兩份公文經核定,列為「機密」級文件。
蘇男在經手公文後,不慎遺失其中兩份原應交付與專機隊及座機隊的公文,2025年5月初,上級單位執行督導時,察覺蘇男的發文紀錄與收文紀錄不符,少了要給專機隊及座機隊的兩份機密公文,蘇男才在作戰科辦公室碎紙機內尋獲已經絞碎之機密公文。空軍將本案發交憲兵指揮部台北憲兵隊移送偵辦。
工作繁重「忙到混在一起」
據了解,蘇男辯稱,因工作繁重,忙中出錯,將兩份機密公文隨意放置,致機密公文與一般公文混雜,於2025年4月底不慎將機密公文拿到碎紙機銷毀。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