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一名段姓男子日前酒後搭乘友人車輛返家,途中與友人爆發口角,竟從後座攻擊對方,友人隨即將車開往南門派出所報案。未料段姓男子在派出所內情緒失控,徒手揮拳攻擊所長,最終遭法院依妨害公務罪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

酒後攻擊所長遭判刑
事後段姓男子酒醒,供稱對於酒後的行為完全不記得。新竹市第三分局南門所副所長彭金隆表示,本案不僅傷及無辜司機,更進一步攻擊執勤員警,嚴重挑戰公權力與社會秩序。彭金隆強調,對於任何妨害公務之行為,警方絕對依法究辦、絕不寬貸。
法官審酌段姓男子酒後揮拳攻擊派出所所長的行為,最終依妨害公務罪判處2個月有期徒刑。儘管段姓男子酒醒後聲稱毫無記憶,但派出所內的監視器已將整個過程拍攝得清清楚楚,他仍須為自己的脫序行為付出法律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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