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人夫小明(化名)與下屬小花(化名)有染,兩人不僅發生性行為,小花還因此懷上孩子。事後,小花與小明妻子小美(化名)簽立和解書,但小花仍持續和小明藕斷絲連傳送曖昧簡訊,小美憤而告上法院,並求償百萬元。桃園地院審酌,認定小花應賠償60萬元。
女下屬激戰前輩懷上孩子 人妻怒提告
據判決書所述,小明已與小美結婚,小花則是小明公司下屬。怎料,小花明知小明為有配偶之人,竟與他發生性行為還懷了孕,並在對話紀錄向他稱「懷了你的孩子」;此外,小花也將懷孕一事告知丈夫,請他陪同墮胎,再由丈夫向小明求償。小美為求家庭圓滿,因此與小花夫妻兩人簽立和解書,怎料,小花卻持續和小明藕斷絲連,傳送曖昧文字喊「不能說有發生關係,不能說有一起去上海。說要跟我的說法一致」、「有抱抱啾啾,還有愛你」、「我好想看到你親送,然後我要溜進車裡,然後你要把車窗用遮版遮好」、「你開口我都會滿足你,誰叫你是我的心上人。因為我就是抱抱獸,也很愛黏」。
她簽立和解書 仍與前輩曖昧不明
小美對此感到相當憤怒,因此將小花告上法院,並請求100萬元賠償金。審理過程中,小花表示,小明基於職權將自己調入同部門上班,並展開追求;因自己才剛經歷流產之痛,身心極度脆弱,小明當時稱願意共組家庭,才開始接受他的追求。小花表示,後來自己懷了孕告知小明,才知道小明已經結婚,自己並非主動介入婚姻;此外,小美並沒有證實兩人發生性行為時,自己已經得知小明有配偶,加上小明長年被外派到中國工作,本來就與妻子小美感情不佳,兩人生活習慣不同有摩擦,婚姻早有破綻。
小花進一步解釋,自己受到小明花言巧語而遭感情欺騙,身心靈受到嚴重影響,需要前往醫院就診,不能將小美精神上的損害歸責於自己,小美請求100萬元賠償金額過高。
人妻怒求償百萬 法院判要賠60萬
法院調閱小花與小明的出入境資料,確認有搭乘同班飛機,認定雙方關係相當熟悉。此外,小花在決定與小明發生性行為前,應會先探詢小明生活、婚姻狀況等,小花明知小明有妻子,卻仍繼續傳送曖昧訊息,顯見漠視小美基於配偶身分的情緒感受,明顯破壞婚姻生活。◤ 線上旅展1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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