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上午11時許,65歲的洪姓婦人駕駛小客車在台88線內側車道拋錨,為了警示後方來車,洪婦下車從後車廂取出三角錐準備擺放,未料三角錐才剛拆封,李男駕駛的砂石車撞過來,導致洪婦夾殺在車與車之間當場慘死。案經審理,屏東地院依過失致死罪,判李男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婦人下車擺三角錐 砂石車後方活活夾殺身亡
根據當時的行車紀錄器顯示,當時洪婦的車輛在內側車道拋錨,該路段車流量大且車速極快,後方車輛見狀紛紛緊急閃避,場面險象環生。殊不知洪婦正準備擺放警示標誌時,一輛白色貨車先行急煞閃避,但後方由李男駕駛的砂石車因反應不及直接撞上。洪婦不幸被夾在自己的車與砂石車之間,身軀嵌入廢鐵中當場慘死。

司機過失致死罪判有期徒刑8月
案經屏東地院審理,法官認為這起四車連環車禍的主要肇事原因在於砂石車司機李男的駕駛疏忽;而洪婦將故障車輛停放在內側車道,則被列為次要肇因。儘管李男在庭上坦承犯行並表達和解意願,但雙方始終未能達成賠償共識,李男至今尚未取得被害人家屬的原諒。法院考量李男的過失情節並非輕微,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全案目前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