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代繳罰金我幫妳出獄!通緝犯、車手拘留室「互換身分」結局曝
- 記者:林雅婷
- 發佈時間:2026.04.09 16:50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4.09 16:50
- 記者:林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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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拘留室日前發生一起荒唐的身分互換脫逃案。(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高雄地檢署拘留室日前發生一起荒唐的身分互換脫逃案。一名因毀損案被通緝的潘姓女子,在拘留室遇到被判刑1年4月的吳姓詐騙女車手,吳女竟異想天開提出「互換身分」的想法,意圖假冒潘女繳清1萬元罰金後趁機脫逃。所幸法警機警攔截,兩人最終因脫逃未遂罪,各被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
互換身分欲代繳罰金脫逃
根據判決書指出,2023年1月31歲的潘姓女子因與胞姊發生衝突,持美工刀割破姊姊機車座墊,並將雨衣、手套丟棄,遭法院依毀損罪判處拘役10天,得易科罰金1萬元。潘女因無力繳納罰金且未到案執行,遭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去年8月在高雄落網後,被帶往雄檢等候解送歸案。
在雄檢拘留室內,潘女結識了40歲的吳姓女子。這名吳女因詐騙案被判刑1年4月未到案,同樣遭到苗栗地檢署通緝。她得知潘女僅需繳納1萬元罰金即可重獲自由,便動起歪腦筋,提議兩人互換身分,先由吳女假冒潘女身分繳納罰金離開,隨後再由吳女出面幫潘女解決問題。
換裝計畫在離署前被法警識破
兩女達成共識後在拘留室內互換衣服。隨後,兩人意圖藉由互換身分證件的方式,由吳女假冒潘女名義辦理繳納罰金。然而,正當冒充潘女的吳女繳完罰金準備步出地檢署時,被另一名法警察覺異狀,當場攔阻並識破兩人身分,計畫宣告失敗。
兩女無視公權力遭依脫逃未遂罪判刑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潘、吳兩女無視公權力行使,法治觀念淡薄,影響社會秩序。考量兩女對犯行供認不諱,且脫逃行為最終並未成功,危害程度相對較小,因此依脫逃未遂罪各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