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去年10月發生隨機砍人案,邱姓男子持刀砍傷2名國小女童及1名林姓鐵工,一審判決3件殺人未遂罪共29年。兇嫌曾因超商隨機砍人入獄,出監不到7個月再犯,被害家屬不滿判決,盼判無期徒刑!

去年10月2日,邱姓男子在苗栗街頭隨機行兇,持尖刀砍傷2名國小女童及林姓鐵工。警方隨後在其住家將手綁尖刀的邱姓男子逮捕到案。值得注意的是,邱姓男子並非初犯,他在2016年曾因在超商隨機砍人而入獄服刑,2025年3月執行完畢出監,不滿7個月便再度犯案。

對於法院判處29年有期徒刑的結果,林姓鐵工的太太表示很不滿意。她認為,29年服刑一半就是14年,之後兇嫌就可以假釋出獄,這樣對社會大眾一樣會造成很大的恐慌,因此希望能夠判處無期徒刑。她進一步指出,這起案件引發社會恐慌,而且兇嫌是累犯,還引發模仿效應。
林姓鐵工當時為保護孩童而受到重傷,經過長時間治療後才出院。林姓鐵工的太太透露,丈夫雖然已經出院,但仍有後遺症,因為肺部功能還沒有恢復得很好,會不自覺地一直咳嗽,其他簡單的運動都還可以,就是不能太激烈。
律師張文傑表示,成年人對於兒童故意犯罪,可以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加上被告有累犯的前科,等於被加重了兩次的刑期。張文傑分析這件判決指出,苗栗地檢署起訴時,針對3個殺人未遂罪具體求處無期徒刑,而法官判決被告應執行有期徒刑29年,他認為在刑罰的判決上屬於適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