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桃園專勤隊,這個月8日移送一批女大陸犯到宜蘭收容所,一名女嫌犯藉故要上廁所居然趁機脫逃,而且她還是從大門口走出去;所方人員趕緊追查,但還是沒抓到人,現在移民署要處分,除了桃園專勤隊和宜蘭收容所人員要懲處外,主管也要負連帶責任。
宜蘭第二看守所圍牆聳立,還架著鐵絲網,想爬牆逃跑實在不容易,不過,這裡還是傳出有大陸犯逃跑的消息!看守所警衛:「戒護過程中,程序有瑕疵。」
8日下午,2名桃園專勤隊員押解8名大陸女外勞到羅東收容所,到了2樓辦公室,準備移交給收容所;當時,犯人吵著要上廁所,專勤隊員鬆開2名女犯人手銬後,自己也方便一下,沒想到出來,其中1名女犯早就不知去向,而且,逃犯還從大門口走出看守所。移民署政風室主任羅仕郎:「大門守衛當時也有問這個女生,『你在這裡做什麼』,她說『我在這裡等人』,他也沒有進一步求證。」
順著可能脫逃的路線,從2樓辦公室走到大門口大概150公尺,用跑的大概也要30秒。怎麼會發生這種意外?
隊員和大門警衛都要負責,主管也得負連帶責任!當時看著犯人從門口脫逃的警衛,已經調離原職務,而移民署也派出人馬搜尋,不過,還沒找到逃走的大陸女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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