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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新婚妻墮胎超心疼 他見對話紀錄「臉綠」孩子的爹是前男友

記者 林雅婷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29 15:3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29 15:34
丈夫陪同墮胎,卻發現孩子不是自己。(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丈夫陪同墮胎,卻發現孩子不是自己。(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高雄陳姓男子2024年7月與陳女步入婚姻,新婚半年多,陳女便懷孕,但她卻不想要小孩,在丈夫陪同下前往診所流產。然而術後沒幾天,陳男就在手機發現心碎真相,妻子不僅與前男友李男曖昧對話,流掉的小孩甚至不是自己的。最終陳男心碎離婚並提告賠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
 

「胚胎可能是他的」 妻坦承與前男友私奔密謀


根據判決指出,陳男與陳女在2024年7月結婚,7個月後陳女發現懷孕,她向先生表示「不願生產」兩人來到婦產科施行人工流產手術。沒想到術後幾天,陳男翻看妻子手機,赫見與李姓前男友的曖昧對話「你忙不忙我都想跟你一起睡」、「在台中的時候,你敢直接牽我的手在路邊走,那時候我才覺得我們真的像情侶」,兩人還會親密的報備行程,甚至談論「私奔」計畫。察覺自己綠光罩頂,陳男憤怒的質問,妻子才坦承婚前、婚後皆與李男保持聯絡,並吐露先前流產的胚胎「極可能是前男友的」。
 
 

怨「拿掉小孩你心疼嗎」成出軌鐵證


「陪妳流產的人是我,心裡想的人卻是他?」陳男深受打擊,決定與妻子離婚,並向李男求償50萬元精神慰撫金。案經審理,李男辯稱在陳女結婚後就變成「普通朋友」,並非有親密行為。但法官檢視對話紀錄發現,陳女曾向李男傳訊息抱怨墮胎後的心理痛苦「你知道我拿掉小孩心裡有多難受嗎?」,更對比丈夫在術後悉心照料的反應。

法官認為,若兩人未發生性行為,陳妻無需向李男表達墮胎的悲痛。此外,出入境紀錄顯示,陳男與妻子離婚後,陳女隨即與李男多次同遊香港、土耳其,足見兩人互動極為緊密。法院審理後認定,李男與陳女的行為已明顯逾越社交分際,且足以認定雙方曾發生性行為致女方受孕。經審酌雙方經濟狀況,判處李男應賠償陳男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婚姻#流產#前男友#出軌#懷孕#人流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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