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宣判前夕!沈慶京臉書曝3擔憂 轟:林欽榮是萬惡之源
- 責任編輯: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03.25 12:12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25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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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資料圖/潘建樺攝)
京華城案宣判前夕,《鏡週刊》23日報導,鼎越公司標購京華城土地案,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先在臉書發文「檢檢」又出手了!質疑檢方洩漏偵查秘密,鏡再混合多年前舊案包裝成掏空,對他的企業大肆攻訐,24日又在臉書發文,對京華城案表達三項擔憂,重申他和京華城自始自終皆未獲得圖利,柯文哲也未圖利他或京華城,認為演變至此,可謂「萬惡之源始於林欽榮」。
沈慶京指出,京華城公司之所以不斷陳情,主因是遭到柯文哲第一任台北市長任內的副市長林欽榮坑害,也是後來京華城提起行政訴訟和陳情的原因。
沈慶京說,近期社會上出現許多與案件無關的評論與臆測,他不願隨之起舞,認為當前最重要的是讓事實回歸司法審理,讓真相被釐清;雖然個人與企業已承受重大影響,仍願以平常心面對審判,並接受司法檢驗。他無法預測判決結果,但期盼法院能依據事實與證據作出公正裁決,讓社會理性看待案件發展。
沈慶京表明在宣判前的3個擔憂:
一、捐民眾黨210萬元是合法政治獻金,無利益交換
捐款初衷是支持第三勢力,並非針對個人,也未曾要求回報或指示他人傳遞訊息。若有行賄意圖,不可能透過公開捐款方式,擔心該筆捐款遭外界誤解,進而影響法官心證。
二、檢方提出的「1500萬元」金流指控推論極其荒謬
檢察官依據一份Excel資料中的「小沈」欄位,即推定為其本人,並認定其涉及行賄,相關推論似乎過於草率。該表格內容未標示用途與中間人,卻被直接認定為「賄款」,且數字與實際金流無法對應。他曾將提款後的1500萬元匯回帳戶,並有證人證實部分現金用途,質疑檢方未提出完整金流證據,僅憑推測指控,「這種猜測入罪的說法,我擔心法官不依證據而是心裡裁判。」刑事案件應遵循「證據裁判原則」,不應以不明確資料或假設情節作為定罪依據。

三、捐款協會係為公益及幫助更生人,不知協會資金使用狀況
過去曾長期參與更生人輔導與公益活動,並捐款給相關協會,原意在於協助弱勢族群。不清楚協會後續資金運用情形,直至遭起訴後才得知相關爭議,擔心此部分被誤解為不當行為。
針對京華城案本身,沈慶京強調,公司為維護股東權益,依法向政府提出陳情與行政訴訟,屬於憲法保障權利,質疑相關行為被指為犯罪動機並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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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