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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懶人包》柯文哲又羈押禁見陳佩琪急赴北所 最新動態不斷更新

記者 潘千詩 張貴翔 張庭暄 蕭沁梅 / 攝影 胡瑞麒 報導
發佈時間:2025/01/03 15:34
最後更新時間:2025/01/03 15:34
柯文哲-柯文哲起訴-柯文哲起訴結果-柯文哲北檢
柯文哲被告四人2日被北院裁定繼續羈押。(圖/胡瑞騏攝)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民眾黨政治獻金案,柯文哲等11人被起訴,5人移審台北地院,合議庭27日凌晨裁定柯文哲等5人交保,北檢針對柯、應、沈、李提出抗告。高院29日裁定交保撤銷並發回更裁,最終於晚間11時許,裁定柯文哲等4人交保金翻倍、配戴電子腳鐐。北檢再提抗告,高院1日裁定交保撤銷,柯文哲等四人2日晚間6時許等候開庭,最終北院晚間9時左右,裁定被告四人皆有繼續羈押必要。《TVBS新聞網》不斷更新柯文哲案最新進度與時間軸,帶您完整了解案情進展。
 

柯文哲懶人包時間軸一次看


1月3日  沈慶京率先提抗告  陳佩琪下午趕抵北所替柯文哲送衣物、現金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二進二出台北地院。北檢第兩度抗告,高院1月1日撤銷柯文哲的7000萬元交保裁定發回更裁。台北地院2日晚間開庭,深夜裁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4人均羈押禁見。

 

沈慶京律師團之一的胡原龍,3日上午10時許已向台北地院遞交抗告狀。

柯文哲律師團之一陸正義,3日上午則前往看守所律見,上午11時許離開時,現場大批媒體追問「主席(柯)還好嗎?要提出抗告嗎?」陸僅微微「點頭」示意,並快步離去。


 
陳佩琪3日下午抵達北所。(圖/TVBS)


柯妻陳佩琪也在3日下午2時19分許現身台北看守所,替柯文哲送保暖衣物、4本書,並轉交5000元現金,對於媒體詢問未有正面回應,神情憔悴離開北所。

1月2日 23:00 北院裁定柯文哲等四被告羈押禁見 裁定理由曝光
台北地院2日晚間9時羈押庭完成後,曝光柯、應、沈、李四名被告的裁定理由。北院指出,原裁定已認本案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補充本次改羈押主要考量之理由:依據事證,被告4人均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且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且所犯均為最輕本期5年以上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是被告4人均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2、3款之羈押原因。

北院2日裁定柯文哲羈押禁見。(圖/TVBS)


北院指出,前次裁定命被告等人具保並接受執行科技監控,及諭知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須外,不得有任何接觸同案被告、證人之行為;然依本次發回裁定意旨,認本案顯有事實足認,被告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有相互勾串之高度可能性,縱依原裁定所諭知指示,本案被告4人與共犯或證人之勾串空間仍存。

北院表示,基於尊重審級制度並量前次裁定後,檢察官於抗告理由所提羈押必要性的事證,並衡本案對社會危害程度及國家刑罰權行使之公益考量,與被告人身自由相互權衡,認不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而有羈押必要,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第2款、第3款,諭知被告4人均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小檔案:尊重審級制度是什麼?
 

審級制度規定法院審判的層級,同一訴訟事件於下級審法院審判後,經當事人上訴或抗告,移至上級審法院更行審理,確保審判公正。同時,審級制度的意義具備確認審判上訴救濟的途徑級別與組織上法院設立的上下級別關係。


1月2日 11:00 北院18:00第三度開羈押庭 柯等人11:00報到

檢方12月31日依法對柯文哲、李文宗、沈慶京、應曉薇等人二度提出抗告,認為四人各有串滅證與逃亡事實,犯罪細節尚待緝獲後釐清;高院1日閱卷後認有理,裁定撤銷交保。合議庭2日由3位法官開3個法庭同時訊問,合議庭發給檢辯雙方,通知四名被告2日於11時報到。應曉薇、李文宗、柯文哲、沈慶京先後抵達北院,並在候審室等候6時開庭;晚間9時左右,檢辯在北院羈押庭完成陳述後,合議庭裁定四人皆有繼續羈押必要。

1月1日 20:00 高院發回更裁 北檢二度抗告成功

 
台灣高等法院1日晚間撤銷台北地方法院原先裁定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的決定,發回北院更裁。高院合議庭認為,被告4人與共犯、同案被告、相關證人具有長官部屬、黨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顯有事實足認被告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間有相互勾串之高度可能。加上本案還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參酌前揭事證,堪認被告4人與各該共犯或證人之勾串空間仍屬存在。

12月30日 17:50   京華城案4被告最後一位 李文宗交保離開北院

京華城案中擔任柯文哲大帳房的被告李文宗,為4名被告中交保金額最低2000萬元,當時他的家屬拖著一卡行李箱現身北院準備辦保,也是所有人中最晚前往辦保的被告。李文宗的手續與電子腳鐐程序最終完成,在妻女的陪同下離開北院。

12月30日 17:20 李文宗辦保中 北檢再提抗告
 
京華城弊案30日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李文宗等人,分別以1億到2千萬元交保,當時僅剩李文宗還未完成交保手續,但北檢表示,待收到法院裁定書後,將依法提出抗告。

12月30日 16:00 沈慶京、應曉薇、柯文哲交保完成 李文宗辦保中

沈慶京以天價1億元交保,雖金額龐大,但其律師一早就到北院辦保,也是4人中率先離開的被告;而第二位離開北院的則是應曉薇,有別於第一次交保時大聲哭喊「我沒做錯事」,這次應曉薇反而情緒穩定、低調離去。

而柯文哲為第三位離開北院的被告,陳佩琪約下午4點辦保完畢,並挽著柯文哲的手一同微笑走出北院。黃國昌走在最前面,並向鏡頭比讚,緊隨其後為柯文哲及妻子陳佩琪,2人微笑現身,一旁也聚集了許多支持者激喊「阿北加油」,而柯文哲也上前與支持者們握手、擊掌。

柯文哲29日下午返回北院開庭。(圖/TVBS)


至於李文宗為最後一位離開的被告,據了解其家屬在辦保過程中跑錯繳費地方,因此花費較多時間,當時仍在辦保中。

12月29日 23:00 柯文哲等4被告交保金翻倍、均配戴電子腳鐐

北院合議庭29日晚間11時評議後,裁定柯文哲7千萬(再補4千萬)、沈慶京1億(再補4千萬)、應曉薇3千萬(再補1千5百萬)、李文宗2千萬(再補1千萬)交保,四人均得配戴電子腳鐐,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30日下午5時前須完成具保,否則羈押。

12月29日 15:00 北院重開羈押庭

高院29日上午將原交保裁定撤銷,發回北院更為裁定,下午3點再度開庭。13時許,柯文哲從住家出發,先前往與律師會合,約14時45分許抵達台北地院,面對現場媒體詢問會不會擔心過年無法回家、有沒有信心交保、會不會認為是政治追殺等問題,柯文哲皆沒有回答,快步走進台北地院。

12月29日 9:00 北檢抗告成功 高院裁定柯文哲等4人交保撤銷

高等法院指出,柯文哲、李文宗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及《刑法》第336條第1項、第342條第1項之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重大,被告沈慶京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等罪嫌重大,被告應曉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重大,其中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圖利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刑,且被告4人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高院表示,原裁定對於被告等4人「無羈押必要性」未具體說明,如何以具保手段防止被告4人逃亡,以及具保金額與被告等人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額是否形成相當拘束力。另外,被告應曉薇除中華民國護照外,尚持有另一外國護照,原裁定漏未審酌此項攸關逃亡與否等重要事實,認定檢察官提起抗告為有理由,因此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台北地方法院,不得抗告。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27日中午交保,步出北檢。(圖/胡瑞麒 攝)

12月27日 10:00 柯文哲等5被告通通交保 北檢不服要提抗告

北檢26日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11人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27日凌晨1時左右,合議庭裁定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彭振聲、李文宗等人皆獲准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台北地檢署表示,收到裁定理由後,依法提出抗告。彭振聲27日上午9時左右交保,李文宗上午10時左右交保,柯文哲與沈慶京2人中午辦保完畢,應曉薇下午已完成交保。

更多新聞:柯文哲起訴懶人包》求刑28年!4大案件起訴內容和爭議一次看

12月26日 18:30 合議庭開庭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總部主席沈慶京、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柯的前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五人涉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26日傍晚左右陸續開庭,三法官共同審查是否續押被告。27日凌晨1時左右,合議庭評議後裁定,柯文哲以3千萬交保、沈慶京4千萬交保、應曉薇1500萬交保、彭振聲500萬交保;李文宗除偵查中200萬,另以800萬元交保,五人皆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台北地院代理院長黃柄縉(右)。(圖/胡瑞麒攝)
京華城案卷宗。(圖/胡瑞麒攝)

12月26日 14:00 抽籤決定法官人選

台北地院26日說明,這次合議庭的成員受命法官為許芳瑜,過去曾經手im.B吸金詐騙案;審判長為江俊彥,過去曾審理三中案白狼案、勞動基金炒股案;陪審法官為楊世賢,曾審理國安特勤私菸案。

12月26日 10:00 北檢召開起訴記者會

北檢26日上午對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偵查終結,針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等11人提起公訴,同時曝光起訴書內文。

  1.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4罪正式起訴,共求刑28年6個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10年。
  2. 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涉圖利罪嫌,求刑3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
  3. 時任都發局長黃景茂:涉圖利罪嫌,求刑7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
  4. 都委會執秘劭琇珮:涉圖利罪嫌,求刑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
  5. 前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涉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嫌,求刑有期徒刑17年4個月,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
  6. 木可公關負責人李文娟:涉公益侵占、商業會計法,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7.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涉收賄、洗錢,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求刑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
  8. 應曉薇助理吳順民:涉收賄,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9.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涉行賄、圖利,圖利罪,求刑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
  10. 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涉行賄,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
  11. 會計師端木正:涉偽造文書,求刑有期徒刑1年。

更多新聞:柯文哲起訴書全文》京華城弊案偵結!11人遭起訴 犯行、理由一次看
 

柯文哲接押庭近5小時,接押庭是什麼?


柯文哲等5人於26日晚間法院召開「接押庭」,所謂接押庭為檢察官於偵查中被告收押,而檢察官於起訴時,被告仍舊在押,且認為被告於程序中非予以羈押,無得以確保刑罰權實現,認為審判中仍有予以羈押的必要者,由法官本於職權認定為羈押裁定。在程序階段的間隙中,即當程序在轉換的過程中乃產生接押考量的問題。

而柯文哲等5人接押庭開了將近5個小時,其中包含辯方律師與被告答辯,另外檢方也會提出相關需要繼續羈押原因,在法庭上展開攻防,最後再由接押庭法官決定是否繼續羈押或是交保。


更多新聞:柯文哲「候審室過夜」等銀行開門 最快上午9點後才能辦保
 

柯文哲案件法官出爐


全案偵結起訴後,檢方已將5位在押被告及卷宗一起移審法院。本件檢方移送卷宗共148宗。台北地院上午收到有關京華城案的起訴卷證,經研判確認該案屬於刑事重大金融專庭承辦的案件,並訂於下午2時公開抽籤分案。

北院解釋,收受卷宗後,會把案件分為一般案件或金融案件,如為一般案件,原則上是電腦抽籤,除非是經過院長核定的重大矚目案件,才會手動抽籤;如為金融案件,一律手動抽籤。因檢察官起訴法條列有《貪污治罪條例》及《洗錢防制法》,所以由金融庭負責審理,且因洗錢金額及公益侵占的金額均未達1億元,所以不是分金重訴,而是分金訴案件。

台北地院吳承學庭長抽出金融專庭衛股許芳瑜法官主審柯文哲案。(圖/胡瑞麒攝)
台北地院吳承學庭長抽出金融專庭衛股許芳瑜法官主審柯文哲案。(圖/胡瑞麒攝)

金融庭共有一位庭長、三位審判長和八位法官,依照北院分案要點,庭長、審判長不參與分案,所以在重金庭長吳承學人工抽籤,從八位法官中抽中衛股。

衛股為司訓所52期結業的法官許芳瑜,過去曾負責審理im.B吸金90億案、花蓮縣富里鄉鄉長賄選案、百萬環球資產公司吸金案、前兆豐金控董事長接受客戶招待案。

審判長江俊彥是司訓所39期結業,曾審理過勞動基金炒股案、白狼案、潤寅案、im.B吸金案等矚目案件。陪席法官楊世賢是司訓所55期,曾負責過國安私菸案。


柯文哲由審判長江俊彥負責;沈慶京、應曉薇由受命法官許芳瑜負責;李文宗、彭振聲由陪席法官楊世賢法官負責。

更多新聞:快訊/柯文哲京華城、政治獻金案 法官裁定3千萬元交保
 

柯文哲起訴後流程一覽


分案完畢後,待合議庭閱卷並通知辯護人閱卷,才會訂開庭時間,逐一訊問在押被告,最後由移審庭確認,法院是否羈押禁見柯文哲、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柯競總財務長李文宗等5人,或者是交保。
 

※ 本文章之所有內容,未經作者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節錄、轉載或引用。


柯文哲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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