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雅區2023年8月發生一起心碎死亡車禍,一名游姓行人喝完酒徒步走回家時,因為不勝酒力,倒在神林南路272巷13號馬路上休息,結果此時徐姓女子開車將游男輾過,並拖行4.7公尺,徐女下車查看42秒後,並未施以救護、報警處理,而是直接開回家,事後徐女「感覺不太對勁」返回現場查看,只見游男已傷重送醫死亡,徐女在友人陪同下報案,台中地院一審近日宣判,依過失致死肇事逃逸處應執行期1年3月,緩刑2年,可上訴。
醉漢半夜躺馬路睡覺 遭輾斃拖行
據判決書指出,2023年8月7日23時58分,游男喝完酒準備步行返回住處,只是因為太醉無法走路,於是選擇躺在大雅區神林南路272巷13號馬路上休息,恰巧徐女2023年8月8日0時34分,右轉進入該路段,因此右前車輪先輾過游男身體,並拖行4.7公尺。而隨後徐女同日0時35分17秒下車查看,目睹游男倒臥在地,竟棄之不理,未施以救護、報警處理,選擇在同日0時35分59秒開車回住處,等到徐女驚覺不太對勁,再度回現場時,游男已被妹妹尋獲報案送醫,無奈游男仍因頭胸腹部鈍挫傷、多重器官損傷傷重死亡。

駕駛下車看42秒落跑 折返回現場人重傷亡
接著徐女在友人陪同下,前往大雅分局大雅派出所報案,不過徐女辯稱,「轉彎時車子有點搖晃,當下有下車,但是沒有看到東西,於是就開車回家,不過因為感覺怪怪隨後回現場,看到救護車慌了,也不敢開車,馬上就打給朋友來接我報案,過失致死、肇事逃逸我都不認罪」。台中地院一審時,徐女改口認罪,並與游男女兒調解並履行完畢,法官考量游男夜間躺臥於無號誌路口,嚴重影響車輛通行,為肇事主因,徐女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加上徐女犯後態度尚屬良好,依過失致死處7月,肇事逃逸1年,應執行期1年3月,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