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8千元也貪!台電主管護航天道盟圍標上億工程 二審判5年半
- 記者:潘千詩
- 發佈時間:2026.03.16 14:59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16 15:42
- 記者:潘千詩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16 15:42
台電核電廠爆黑道圍標。(圖/TVBS)
天道盟同心會金山分會長郭簡村覬覦台電核一、核二廠救災、維修工程的龐大利益,夥同廠商圍標搶食總額近2億元標案;檢廉追查後發現,台電公司總部核能技術處廠房佈置組主管賈儒龍,涉嫌向圍標集團成員索賄。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原判決並無違誤,今(16)日駁回上訴,維持賈男5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2年,郭簡村判處刑2年,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士林地院考量,賈坦承犯行,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等,2023年8月23日依6個貪污罪,合併執行5年6月,褫奪公權2年;郭簡村、張煌懋、許月英、陳廉淯等人也因為認罪或沒有前科等情,分別判刑,其中,郭簡村被認定違反16個《政府採購法》,檢察官認為量刑過輕,提起上訴,郭簡村未上訴。
台電爆「內鬼」 連8000元也照收不誤
高院調查,賈儒龍於2011年至2020年間,為核一廠改善工程組土木工程專員、總部核能技術處廠房佈置組管路暫態課課長,任職期間負責小額採購、工程採購案規劃、招標、履約等業務,收受廠商賄賂1萬5000元、8000元、2萬元、2萬元、46萬2222元、25萬元。
黑道分會長郭簡村盯上核電廠搞圍標
郭簡村是長合公司負責人,為取得核電廠工程,找來富國、上田等公司當「人頭廠商」,製造3家以上公司競爭的假象,並私下協議不准隨意降價競爭,談好這場標案要做給長合、富國或上田得標承做工程。
高院認為,賈儒龍利用承辦採購過程收賄,損害公務廉潔,原審時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一審在法定刑內酌量科刑,經核未有濫用其自由裁量的權限,所定應執行5年6月,禠奪公權2年,已充分酌量各罪責任非難重複程度,檢察官、賈儒龍上訴均無理由,應予駁回;一審對郭簡村定應執行刑2年,尚無明顯違背公平、比例原則,且相較於已判決確定之共犯應執行刑,並未過輕,檢察官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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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