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團協商討論刑法施行法修正草案,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部分修法是為因應憲法法庭認定「無期徒刑撤銷假釋後,不分原因與情節輕重一律執行20或25年」違憲,再加上釋憲兩年後規定會自動失效,如今即將屆滿,因此14號恐怕將有17名無期徒刑撤銷假釋的受刑人因此出獄,針對此事法務部也做出回應。

17名無期徒刑犯恐出獄
針對外界疑慮,法務部解釋,仍會按照原本的無期徒刑執行,但會依照撤銷假釋的情況,區分之後申請再假釋的門檻,強調不會有釋放受刑人的情形。然而,法界人士對此有不同看法。
非當事律師李育昇表示,舊法被宣告違憲後將在3月14日自動失效,法務部雖然表示要依照比例原則來處理,未必會釋放這些犯人,但由於已經沒有法源依據,如果檢察官在期限前沒有再依據法律,針對這些犯人做出羈押的合法處分,恐怕已經沒有再羈押這些犯人的理由。這些受刑人是否能在3月15日如期釋放,將取決於立法院的議程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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