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一名67歲的張姓老翁2024年10月疑似不滿75歲的洪姓女房東漲房租,2人發生口角糾紛後,竟持56公分魚刀猛刺30多刀,再徒手將對方勒到斷氣。全案經由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後,今(9)日依未經許可持有刀械、殺人罪分別判處6月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67歲翁砍死女房東還掐脖 國民法官判無期
回顧案情,洪女為前永和市長洪一平的親妹,多年前離家後獨居在中和區中山路一間公寓。2024年7月間,洪女將屋內其中1房租給張男與其19歲兒子居住,但入住未多久,2人就因噪音問題多次發生爭執。據悉,張男當時以6千元價格承租雅房,不料,才剛住進未多久,洪女就將房租漲到9千元,還要求幫忙分攤水電、瓦斯等費用,讓張男大感不悅。同年10月29日上午7時許,洪女拿著電費單要求張男幫忙平分支付,過程中雙方爆發爭吵,張男一氣之下持刀朝著洪女的頸、胸、背部猛刺33刀,見洪女倒臥血泊抽動時,還上前掐脖,直到洪女斷氣才停手。
事後,張男主動前往警局自首,檢警偵訊後依法將其起訴,並由新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審理。國民法官合議庭指出,經鑑定張男案發當時辨識及行動能力未下降,殺人部分雖有自首,但犯後態度不佳,因此未予減刑,並依未經許可持有刀械、殺人罪分別判處6月及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仍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