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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父性侵5歲女兒近3年!她求外婆「叫爸爸不要再摸我」 判8年6月

記者 傅乙珮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12 17:58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12 17:58
彰化一名女童5歲起遭到生父性侵,受害時間長達近3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彰化一名女童5歲起遭到生父性侵,受害時間長達近3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彰化一名男子A將魔爪伸向自己年僅5歲的女兒,他在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5月29日期間,用手指撫摸女兒的下體,並用手指插入她的私密處,造成女兒處女膜有陳舊性傷口、心理上出現焦慮、憂鬱。更令人悲傷的是,女兒十分喜歡A男,私下向外婆傾訴,「希望跟爸爸說不要再摸我了」,還盼她不要告訴別人。彰化地方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判A男有期徒刑8年6月。全案可上訴。
 

狼父性侵女兒近3年 她向外婆透露始曝光

判決書指出,A男在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5月29日期間,用手指性侵年僅5歲的女兒。被害人外婆帶她出門時,突然說「阿嬤,爸爸把他尿尿的地方放在我尿尿的地方」、「爸爸用手指戳我尿尿的地方」,還說「阿嬤我只跟妳說而已,不可以告訴別人」。

 
彰化基督教醫院驗傷顯示,被害人處女膜有陳舊性傷口。被害人表示,爸爸摸她尿尿的地方,他用他的手;這件事她有跟阿嬤說,希望跟爸爸說不要再摸她了。

法院審理,經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的精神鑑定,確定被害人有情緒憂鬱、焦慮、過動與對立反抗等心理,有可能是外力創傷所造成。
 

他全程否認 狼父妹透露被害人很喜歡他

A男對此全然否認,稱被害人無法指明本案時間、地點,且她曾有虛構事情就診,若真有性侵行為,他也不會主動帶被害人前往就醫。

 
法院認為,針對檢察官指控A男以陰莖觸碰甲女下體,被害人外婆稱被害人有提及,但僅靠轉述,沒有證據可以顯示有此事實。A男胞妹作證表明,被害人十分喜歡A男,更可印證被害人並無陷害A男的動機。

法院表示,A男作為被害人生父,竟在被害人尚未有性觀念年幼時犯案,讓被害人無法在家中獲得保護,造成身心受創。考量他犯後始終否認犯行、生活情況、家境,以及受害人母親希望從重量刑,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8年6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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