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1)日有網友目擊,桃園市內壢國中男學生在餐廳內公然把玩蝴蝶刀,甚至朝同學做出「前刺」的危險動作,畫面曝光後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內壢國中校長親自在貼文底下留言,以保護未成年隱私為由懇求發文者下架影片,結果卻慘遭炎上,痛批校方只想息事寧人,更有網友憤怒反問:「是忘了新北的割頸命案了嗎?」對此,桃園市教育局出面說明,證實該把蝴蝶刀為「未開刃」的網購物品,目前已由校方代為保管。
國中生公然耍刀作勢前刺 網嚇壞:為何要拿那東西?
該網友在Threads上傳一段令人捏把冷汗的影片,並發文驚呼:「為甚麼學生要拿那東西?」透過畫面可見,3名男學生坐在餐廳內,其中一名男學生先是拿著蝴蝶刀不斷把玩,隨後另一名男同學回到座位接手,不僅開始耍刀,接著更將刀尖朝向前方的另一名男同學,做出危險的「前刺」動作。在公共場所亮出具備致命性的武器,不僅引發安全疑慮,也讓目擊群眾看傻了眼。
校長親上火線求刪文 反遭砲轟「台灣教育災難」
影片曝光後,至今已破200萬觀看,內壢國中校長也現身留言區,證實為該校學生。校長表示,學校已針對相關事件進行處理與輔導,但因畫面中為未成年學生,公開散布恐涉及學生隱私與人格權保護問題。為了避免對學生造成持續性影響,懇請網友協助將相關影片或貼文下架刪除,並呼籲共同保護孩子。
不過,校長出面「勸刪」的舉動,反而引爆網友更大的怒火。大批網友痛批校方處理態度消極,留言狂轟,「裝逼屁孩+想息事寧人的校長=台灣教育災難」、「這校長也真夠噁,自己學生出問題還好意思,檢討封鎖別人」。
許多人更聯想到先前的校園悲劇,氣憤表示:「護航的,是都忘了新北的割頸命案了嗎?也是國中生幹的」、「公共場合拿出致命性武器都可以直接報警」、「他們年紀都很小,千萬不要放過他們,請大家幫忙擴散」。
另外,留言中也有人點出,他不是把刀單純放在桌上,而是拿起來「耍」,可能違反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他對著特定的人,例如看著你揮刀,就多了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同樣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且即便對方未成年,也一樣會送少年法庭。
教育局回應:蝴蝶刀「未開刃」 已被沒收保管
桃園市教育局出面說明,表示涉案的3名學生是在放學後於店家用餐時,拿出一把「無開刃」的蝴蝶刀玩耍。校方接獲民眾通報後,已立即掌握涉案學生並完成校安通報。經查,該把蝴蝶刀是學生從網路上購買,目前已由校方代為保管。
對於學生攜帶危險物品,校方已嚴厲告誡爾後不准攜帶至校園,並要求家長多加留意孩子的行為與零用錢使用狀況。同時,學校也已對在場學生實施法治教育,並按校規進行管教與輔導。
《TVBS》提醒您:
◎拒絕暴力 請撥打110
◎反校園霸凌專線:1953
◎反職場霸凌專線:1955
◎法律扶助基金會:(02)412-8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