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上午國道三號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一名63歲許姓男子獨自駕車從桃園北上,行經中和路段時,車輛沿途速度忽快忽慢,數次踩煞車導致速度驟減,最終撞上前方特斯拉。警消人員獲報趕抵現場後,駕駛表示因身體不適,出發前服藥導致精神恍惚才釀禍。

儘管後方車輛多次鳴按喇叭試圖提醒,許姓駕駛似乎都未察覺異狀,最終發生碰撞才停下車輛。事故發生後,駕駛下車站在路旁,放置警示標誌後便在現場等待警消到場處理。許姓駕駛向警方表示,自己身體不舒服,出發前有服用藥物,導致行駛過程中精神恍惚,才會多次偏離車道,直到撞上前方特斯拉後整個人才驚醒,發現已闖下大禍。
針對此類藥後駕車事故,駕駛人若單獨駕駛時缺乏乘客提醒,出發前務必先確認藥袋上的相關標示與警語。若行駛途中發現藥效開始發作,第一時間應緩慢靠邊停車,切勿勉強支撐繼續駕駛,以免發生意外時才驚覺已撞上前方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