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等1分鐘就落跑!基隆外送員A走615元餐點 慘蹲苦牢6月
- 編輯:張哲輔
- 發佈時間:2026.03.05 16:34
-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05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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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一名Uber Eats外送員,將餐點送達後,只等了1分鐘就把餐點拿走。(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基隆市一名楊姓Uber Eats外送員,前年送餐時僅在現場等了1分鐘,便自行把陳姓女顧客價值615元的餐點帶走。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楊男未依平台規定等候,且犯後態度不佳,依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6月。
送餐僅等1分鐘 顧客下樓撲空怒告
回顧案情,前年6月6日晚間,楊男接單前往指定地點送餐。然而,當陳女下樓準備取餐時,現場卻空無一人,餐點也不翼而飛。經查發現,楊男雖有抵達送餐地點,卻沒有將餐點交到陳女手中便逕自離去,氣得陳女依法提告。
法官審理時指出,外送員若未遇到訂餐顧客,依規定必須等候10分鐘才能離開。但楊男抵達後,只等了1分鐘,也未確實交付餐點,更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保管的餐點取走,並自行處分。法官因此認定,楊男身為從事業務之人,此舉已明確觸犯業務侵占罪。
外送員A走顧客餐點 判決結果曝光
針對此案,法官在審理時指出,外送員若未遇到訂餐顧客,依規定必須等候10分鐘才能自行離去。但楊男抵達後僅等了1分鐘,不僅未確實交付餐點,更在未經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保管的餐點取走並自行處分,此舉已明確觸犯業務侵占罪。
基隆地院法官審酌,楊男犯後不僅否認犯行,也未對陳女賠償損失,考量經濟貧困等一切情狀後,依業務侵占罪,判其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同時也將不法所得615元宣告沒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