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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駕拒賠160萬駕駛怒提告! 保險公司敗訴 法院理由曝光

記者 何宜信 / 攝影 武紹隆 / 責任編輯 新聞中心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05 12:03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05 14:28

高雄一名江姓男子前年二月,開車在六龜山區,擦撞到一名劉姓女子,導致對方傷重不治,男子事後除了強制險的兩百萬元外,還自掏腰包160萬元陪給對方,沒想到保險公司發現當時是毒駕,拒絕理賠,但江男不服提告,如今一審判賠保險公司仍得理賠160萬元。

高雄一名江姓男子前年2月在六龜山區開車時,擦撞一名劉姓女子,導致對方傷重不治。(圖/TVBS)

 

事發當時,劉姓女子走出店內正要騎車,一旁店員原本要上前攔阻,下一秒卻立刻轉身快逃,因為後方已出現一輛汽車,連人帶車全部撞飛。警消到場後趕緊將被撞女子送醫,但最終仍宣告不治身亡。

事故發生後,雙方原本談妥賠償條件,由強制險給付200萬元,駕駛另自籌160萬元達成和解。然而保險公司事後卻拒絕理賠,原因在於肇事的江姓男子涉嫌毒駕。目擊民眾表示,江男下車後並沒有要逃跑的意思,也表示會處理這件事。

 
雙方以強制險200萬元及駕駛自籌160萬元達成和解,但保險公司發現江男涉嫌毒駕而拒絕理賠。(圖/TVBS)


江男被發現毒駕的關鍵,在於附近民眾幫忙善後時發現了關鍵證物。目擊民眾指出,當下江男神情並無恍惚,只是很像嚇到、想睡覺的樣子,而毒品是在車輛板子那邊被發現,不確定是飛出去還是自己丟的。

保險公司以毒駕肇事為由拒絕理賠,江姓男子因此一狀告到法院。高雄地院庭長李育信說明,原告於事發當日雖呈現毒品陽性反應,然而員警證稱原告並無意識不清、精神不濟等情形,保險事故之發生可能係因原告超車不當。

法官認定,保險拒賠的條件是毒駕導致失控肇事,而這起案件中,江男意識清楚,肇事原因為超車不當,因此判決保險公司敗訴,須理賠160萬元。不過由於本案仍可上訴,毒駕是否仍須理賠,後續仍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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