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調查,太子集團為賺更多犯罪所得,將大量詐款投入線上賭博事業,透過賭博網站入出金洗錢,自2016年起在我國境內成立多家公司、實質掌控18個國家,共250家境外公司、持有453個金融帳戶,以境外公司間製作不實交易合約,透過外匯洗錢。另利用自行開發的「OJBK錢包」連結地下匯兌水房,將虛擬資產形式的犯罪所得清洗後匯入我國,購買名車、精品,並支應集團在台支出,製造金流斷點。合計洗錢總額高達107億9076萬5905.37元。

具體犯行如下:
1、天旭等5家公司(非法線上賭博與資金調度)
陳志將台灣線上賭博規劃為洗錢管道之一,於2016年間派遣新加坡籍張剛耀來台籌劃發展,台籍王昱棠被吸收,共同成立明睿公司(已解散)管理境外帳戶。後因張剛耀大約在2019年間「黑吃黑」侵吞集團9億資產,後改由王昱棠接手,陸續成立天旭、顥玥、皖禾、誠帷、澄映等5家線上賭博公司。

由陳志指示集團董總級高層,柬埔寨籍大陸人李添負責統籌、新加坡籍陳秀玲負責資金調度、辜淑雯在台指揮綜理天旭5家公司的大小事務。透過地下水房提領現金,支應豪奢消費(名酒、藝術品等)。為規避稅捐稽查,製作不實交易合約充當金融機構結匯申報之用。

2、和平大苑(豪宅洗錢案)
陳志於2018年間欲將犯罪所得以在台購置豪宅洗錢,指示張剛耀、王昱棠在台灣、新加坡各成立8家空殼公司,台灣的8家空殼公司是新加玻8家母空殼公司的子公司。集團在新加坡以「僑外資增資」方式將犯罪所得自海外匯入,以台灣太子公司員工或集團成員親友擔任人頭,買進和平大苑18筆不動產(含房屋11戶、車位53個)。後續房貸與維護費則利用不實租賃合約外匯申報洗錢。

3、尼爾公司與紙上公司管理
王昱棠依指示成立「尼爾公司」,管理馬紹爾、塞席爾群島等4家境外紙上公司(VAST等)及OBU帳戶。將海外匯入款項佯裝成借貸、租賃或資訊服務等目,轉匯至英國曼島、日本、泰國等地,並製作不實合約供金融機構查證洗錢。
4、吳逸先集團(水房與跨境藏匿)
柬埔寨籍大陸人吳逸先與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大陸從事線上賭博而熟識。2017年間,吳逸先來台設立睿莊公司發展賭博事業,並於2019年將柬埔寨賭博水房移至帛琉,藏匿於台人石濱芳經營的渡假村內。
吳逸先為洗錢,指示特助許晉碩、王俊國至包含睿森銀樓在內的多個我國境內水房提領大量現金,購買不動產、名車及支應吳逸先集團國內所需支出,並由其胞姊吳宜家、姊夫吳柏毅擔任名義持有人管理資產。吳逸先自2024年初起,指示王俊國擔任「OJBK錢包」取款車手,領取現金交付予太子集團指定之人。
洗錢金額統計
檢察官統計,太子集團外匯匯入97億1650萬餘元;地下匯兌洗入6億2992萬餘元。吳逸先集團洗錢流入台灣4億1875萬餘元。全案合計洗錢總額高達107億9076萬5905.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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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