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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案唯一有罪拼清白不關 蔡正元聲請再審:看法院是否公正廉明

記者 潘千詩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02 18:57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02 19:57
前立委蔡正元。(圖/TVBS)
前立委蔡正元。(圖/TVBS)

前總統馬英九等人被控賤賣國民黨三中黨產案,全案唯一被判有罪的前立委蔡正元針對業務侵占遭判3年6月確定部分聲請再審。台灣高等法院今(2)日開庭訊問,蔡正元喊冤表示,他曾被黑道開槍,要不是躲過,早就化作骨灰,如今也無法出庭陳述,是否能獲得清白「要看法院是否公正廉明」。檢方請求駁回再審聲請,全案諭知候核辦。

三中案纏訟7年,一、二審均判馬英九等5人無罪。蔡正元依業務侵占罪,判處3年6月、《商業會計法》判處6月,可易科罰金,未扣案犯罪所得2億3919萬餘元沒收。高檢署已對三中案提起上訴。

 

其中,蔡正元的業務侵占罪不能上訴第三審,此部分已經確定,但高院2025年12月31日宣判後至今尚未發監,是因為本案卷宗、證物多達200宗、200項,書記官已加速整理,近日就會移送檢方執行。
 

蔡正元:阿波羅為獨資公司、沒有侵占背信


蔡正元聲請再審主張,2006年間,時任中影副董事長莊婉均涉嫌掏空、挪用中影7.5億元資金,他身為董事長為救中影公司又怕銀行抽銀根,著手調度資金,甚至揹債來彌補這個資金缺口,因此原本中影與莊女之間的債權與債務關係,轉為他和莊女之間的債權與債務關係。

 
蔡正元主張,他向莊女追討這筆錢非常困難,一度受到生命威脅,後來終於取得部分中影公司股票,價值幾億元,打算賣股換錢,考量當時公職身分,委託阿波羅公司執行賣出中影股票換錢,阿波羅公司為他獨資設立,沒有侵占阿波羅公司資產,裡面的錢是他與莊婉均間的債權延伸,經賣股得款,法院卻認定他把代管的錢挪為己用,構成侵占罪、背信罪,但事實並非如此。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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