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住在新北市的鍾姓男子,因於前年4月攜帶3塊總重約1.5公斤未經申報的黃金,準備從台灣出境前往越南,在機場安檢時被航警局查獲,由於違反申報規定,關務署臺北關對其處以301萬7,643元罰鍰,並限期30日內繳納,但鍾男逾期未繳,案件移送桃園分署執行,並公告將在今年3月3日拍賣黃金,鍾男得知後,在拍賣前主動繳清罰鍰,成功保住黃金。

黃金未申報遭罰 急繳逾301萬元保財產
不過,鍾男未於期限內繳納罰鍰,移送機關在去年12月將案件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依法查封鍾男被扣留的黃金,並公告在今年3月3日公開拍賣其中一塊重約500公克的金塊,眼見法拍即將進行,鍾男於拍賣前,在昨日主動至分署,以現金一次繳清全部罰款,成功保住全部黃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