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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3大塊黃金闖關!他機場被逮拒繳301萬 險遭拍賣急繳清

記者 沈冠勳 / 責任編輯 編輯組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2/25 17:30
最後更新時間:2026/02/25 17:41
黃金未申報遭罰,急繳逾301萬元保財產。(圖/TVBS)
黃金未申報遭罰,急繳逾301萬元保財產。(圖/TVBS)

一名住在新北市的鍾姓男子,因於前年4月攜帶3塊總重約1.5公斤未經申報的黃金,準備從台灣出境前往越南,在機場安檢時被航警局查獲,由於違反申報規定,關務署臺北關對其處以301萬7,643元罰鍰,並限期30日內繳納,但鍾男逾期未繳,案件移送桃園分署執行,並公告將在今年3月3日拍賣黃金,鍾男得知後,在拍賣前主動繳清罰鍰,成功保住黃金。

黃金未申報遭罰,急繳逾301萬元保財產。(圖/TVBS)

黃金未申報遭罰 急繳逾301萬元保財產


 
桃園分署說明,現年69歲的鍾姓男子在113年4月30日,攜帶3塊總重約1.5公斤的黃金,準備搭機出境前往越南,未經申報時在機場遭航警局安檢大隊查獲,依當日牌價計算,價值高達301萬7,643元,遠超法定2萬美元免申報限額,因此當場黃金即被扣留,並由關務署臺北關開罰3塊黃金價值的罰鍰,並要求在30日內繳納。

不過,鍾男未於期限內繳納罰鍰,移送機關在去年12月將案件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依法查封鍾男被扣留的黃金,並公告在今年3月3日公開拍賣其中一塊重約500公克的金塊,眼見法拍即將進行,鍾男於拍賣前,在昨日主動至分署,以現金一次繳清全部罰款,成功保住全部黃金。

黃金未申報遭罰,急繳逾301萬元保財產。(圖/TVBS)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違反相關法規,出入境時應務必查詢申報規定,並確實檢查隨身行李,若有欠繳罰鍰,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勿抱持僥倖心態,以免遭移送行政執行,導致名下財產遭到查封或扣押而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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