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因大法官員額懸缺以及《憲法訴訟法》修正,將開會人數門檻提高,陷入前所未有的內部分裂僵局。律師劉繼蔚認為,「五人判決」形式上解決憲法法庭議事困境,但終究屬於迫不得已的「例外狀態」,對另三位少數派大法官提出迴避聲請。法界解讀,聲請人應該也是認為,5位大法官將3名未開會的大法官視同依法廻避有問題,才主動跳出來幫5位大法官解套,用自己名義對3位大法官聲請迴避。
聲請狀指出,朱富美、楊惠欽、蔡宗珍三位大法官因不滿現行憲法訴訟程序之處理,長期採取「拒絕參與評議」之手段進行程序杯葛,導致憲法法庭出現僅由五位大法官,為了湊足法定人數,將「杯葛」類推解釋為依法迴避,從而將三位大法官排除在現有總額之外,作成「五人判決」之持續「例外狀態」。
劉繼蔚於陳述意見中也對多數派大法官,引用「114憲判字第1號」中關於「討論原則」之闡述,呼籲現存八位大法官應展現協商審議之智慧,而非重現政治部門的鬥爭模式;司法權的基礎在於社會對穩定規則的信任,而目前法庭內部形成「兩個太陽」的對立,一邊行使官印發布判決,另一邊則於程序外發表不同意意見,此種分裂狀態已嚴重破壞司法應有的、公平法院的中立外觀,令訴訟當事人對法庭能否客觀公允審理產生合理懷疑,構成《憲法訴訟法》第10條第2款「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之迴避事由。
憲政僵局政治解決 法律天條依法行政、依法判決
律師黃秀惠則分析,《憲法訴訟法》不論是新法或舊法,現有大法官8人始終沒有達到可以開會評議的門檻,大法官如何可以違反規定,組成不合法的評議會議,擅自開會?「一個程序不合法的判決,做出來的判決自始不合法」的觀念為法律最基本的ABC,連開會的門檻都無法達到,更遑論聲請另三名大法官迴避。法律的天條就是「依法行政、依法判決」,憲法法庭亦是如此,絕對不能因政黨政治僵局,大法官即以「違反程序」的方式,肆意跳出來做出違法的判決,這也是為什麼蔡宗珍、楊惠欽、朱富美3位大法官至今堅持不參加違法評議的原因。
「試探底線」強行判決 律師轟:程序違法自始無效
如此憲政僵局,沒辦法制衡嗎?黃秀惠說,如果總統不跳出來就大法官人選做出政治上的讓步或妥協,只能在改朝換代後才有辦法解決,然因這段時間五名大法官所做出來的憲法判決自始無效,未來可能通通會被推翻。






